存火灾隐患 西宁26家单位被通报

2014年07月17日 11:30   来源:西海都市报   

  7月16日,在西宁市公安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西宁市公安消防支队通报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26家单位。

  根据公安部、省政府、西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6月10日至10月10日,西宁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四个月的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工作,确保重大节日、重点时期、重要部位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提升全社会火灾防控水平,解决消防安全突出问题,严防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5月28日至7月8日的集中排查摸底中,消防部门检查2348家单位,发现火灾隐患和违法违章行为4471起,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4320起,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671份,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37份,罚款41万元,临时查封单位12家,责令“三停”(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止施工;责令停止使用)单位11家,拘留3人。

  据西宁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归斌斌介绍,26家单位普遍存在火灾自动报警及灭火设施故障,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擅自改动建筑平面布置,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堵塞,室内外消火栓被圈占、遮挡等问题。

  针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西宁市公安消防支队依法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和重大火灾隐患通知书,责令单位定人、定时、定措施,督促其彻底整改火灾隐患。西宁市人民政府将与各区县领导签订消除重大火灾隐患责任状,督促工商、商业、教育、卫生等行业系统全面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整改责任,确保重大火灾隐患全面整改,坚决防止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据悉,按照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整体部署,西宁市公安消防支队将邀请媒体深入社会单位,加大对存在隐患单位的曝光力度,发挥舆论监督作用。(作者:何耀军 李占轶 范洛桑旦巴)

(责任编辑: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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