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春节期间消防及“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全力整治各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近日,省公安消防总队出台“六个一律”整治措施,防范重特大火灾事故。
“六个一律”规定,凡未经消防审核、验收、备案抽查合格、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一律责令停止施工、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并处罚款;凡自动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临时查封;凡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的,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临时查封;凡公众聚集场所营业期间同步进行火灾危险作业的,一律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并对场所和施工单位责任人实施行政拘留;凡高层建筑内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一律依法临时查封;凡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查封的场所、部位的责任人,一律依法实施行政拘留。
全省组成60多个联合检查组,分片、分行业包干,以交叉检查、合力检查、错时检查为方式,对人员密集、高层地下建筑、“三合一”、商场超市、宾馆饭店、易燃易爆等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拉网式”排查。各地综治办、安监办、公安派出所、居(村)委会、治安巡防队、消防协管队伍等基层力量,对网格内的单位场所及居(村)民楼院、村组进行全面排查。同时,各地在车站、歌舞厅、影剧院、商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大宣传活动,组织培训,开展演练,大力提升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同时,总队成立检查督导小组,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多个职能部门交叉联手、分片包干,采取“连环出动,错时检查”的方式,对各地开展“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进行督导检查。目前,共检查社会单位场所4971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10239处,临时查封102家,责令“三停”单位78家,罚款68.6万元。(作者:袁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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