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地方经济首页 > 即时新闻 > 正文
中经搜索

广西电网全面抢修受影响电路 近八成用户恢复供电

2014年07月21日 11:48   来源:新华网   龙海芳 沈子娴

     防城港供电局抢修人员在对受台风影响刮断的电杆进行紧急处理。陆英年摄  

  20日19时从广西电网公司应急指挥中心了解到,受强台风“威马逊”冲击,广西电网损失负荷141.4万kW,停电影响居民户数163.3万户,未恢复37.2万户。目前,台风已过去,广西电网公司受灾区域抢修工作全面展开。截至20日19时,停电影响重要用户50户,已全部恢复供电。钦州供电局220kV久榄Ⅰ线恢复正常运行,标志着广西电网公司所有故障停运220kV线路已全部恢复运行。广西电网复电抢修工作仍在紧张进行中,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用户用电。

  为防御“威马逊”,广西电网公司准备了9841吨塔材、1390根水泥电杆、5389km架空导线、1964km电缆、181台配变等应急物资,36台应急发电车、323台发电机、24套线路抢修塔等应急装备。224支23756人应急抢险队伍在具备抢修的区域,以最快的速度抢修复电,仅北海目前就投入抢修人员3563人,出动车辆849台。

  7月19日,受超强台风“威马逊”正面袭击,防城港电网告急。截至20日11时,台风共造成154527户居民和15户重要客户停电,损失负荷33.6万千瓦。经过紧急抢修,防城港供电局已于7月19日下午14时前优先恢复了亿港水厂和北投水厂的供电。灾情发生后,自治区和防城港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电网抢修复电工作,自治区主席陈武、副主席陈刚,防城港市委书记金湘军、市长何朝建、副市长农融分别到防城港供电局电力抢修现场指导。

  灾情发生后,广西电网公司迅速组织25支应急抢修队伍,出动人员600多人,汇集2000根电杆、338公里导线、81台变压器、42辆车等大批物资参与到电网抢修复电工作中,同时出动应急发电车5台,及时对政府、医院、自来水厂等重要用户进行保供电,目前重要用户基本得到保障。为方便广大客户及时了解电网复电情况,防城港供电局还开通多种渠道,从7月18日至20日,多次向网区内重点客户、重点关注客户及广大市民发送抢修复电工作进展情况。95598供电服务热线也24小时全天侯接受市民咨询。

  19日至20日,台风“威马逊”袭击钦城,造成钦州地区电网10千伏以上线路跳闸418条次,约16万居民受停电影响。钦州供电局共组建了70多支1000多人的抢修队伍,安排抢修队伍对气象、医院等重点部门、关键路段的线路进行抢修。钦州供电局220kV久榄Ⅰ线恢复正常运行,标志着广西电网公司所有故障停运220kV线路已全部恢复运行。目前,钦州网区组织抢修人员超过1500人,约153个作业小组昼夜开展受损线路抢修复电工作。同时桂林、南宁等地的3支抢修队伍约154人已到达钦州支援抢修复电。

  截至7月20日18时,北海供电网区受台风影响停运的12条220千伏线路已全部恢复供电,20条110千伏停运线路已恢复16条,7条35千伏停运线路已恢复供电4条,170条10千伏停运线路已恢复71条,已恢复供电用户13.1万户。7月19日凌晨5时,经过“威马逊”肆虐后的北海市区,居民生活用水用电陷入瘫痪状态,北海供电局从19日上午9时开始逐步开展抢修工作,截至20日早7时,北海已有60%的用户供电得到恢复。北海市两个重要的水厂龙潭水厂和禾塘水厂供电专线也于19日下午18点恢复使用。据了解,龙潭水厂供北海市区60%的居民用水,禾塘水厂供水量占市区居民用水需求总量的40%,目前经过北海供电局和水厂联合抢修作业,截至 7月20日下午16点,水厂供电线路抢修全部结束,北海市供水量达到了90%。(完)

(责任编辑:徐丹洋)

分享到: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精彩图片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