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印发关于加快福州江阴港区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全文)

2014年07月28日 16:26   来源:政府网站   

   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闽江学院、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福州保税港区管委会:

  《关于加快福州江阴港区建设的若干意见》已经市政府2014年第10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福州市人民政府

  2014年7月18日

  关于加快福州江阴港区建设的若干意见 

  福州江阴港历经十多年的开发建设,产业集聚、港口建设初具规模,已成为我市乃至全省重要的经济新增长区域和重要港区,为更好更快组织实施《福州市江阴港城总体规划》,推动江阴港口、产业、城市互相促进,统筹发展,加快江阴港建设,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融入海峡西岸经济区、闽江口金三角经济圈、福清海港新城等发展大局,主动对接平潭开放开发,围绕“跨越发展、现代港城”的总体目标,坚持“建大港、兴产业、造新城”的发展理念,深化改革开放,创新发展方式,全力推进江阴港开发建设,为推动福州新区开放开发作出更大贡献。

  二、规划定位与发展目标

  江阴港城总规划面积约158.29平方公里,分4个功能区:江阴岛东、西部的产业区;南部的港口物流区;中东部和新厝的综合配套区以及北部生态涵养区。

  江阴港要充分发挥港城互动的独特优势,经过努力建成港口功能更加发达、产业体系更加完整、配套设施更加完善、生态环境更加优美,成为助推福州新区南翼腾飞的临港产业基地、服务海西产业发展的航运枢纽、兼具自然山水与港城人文特色的福州新区滨海新城。到2020年,实现工业产值超1000亿元,商贸服务营收超200亿元;港口集装箱吞吐量超300万标箱。

  三、工作举措与政策扶持

  (一)加快港区建设步伐

  1.加快提升港口吞吐能力。由江阴工业区管委会负责,加快推进港口码头建设,在2015年前完成6-12#码头建设;在2020年前基本完成13-19#码头建设。

  2.加快打造海西航运枢纽。由市投资促进局牵头,市外经贸局和福州港口管理局配合,引入投资集团参与港口建设。由福州港口管理局负责,巩固现有航线,加快新航线开辟,鼓励扶持国内外船公司多开远洋航线、近洋支线和内贸航线并加密航班,逐步将江阴港区打造成为海峡西岸集装箱航运枢纽。

  3.加快培育货源集聚能力。由福州港口管理局负责,市财政局配合,认真宣传、兑现市政府鼓励福州港口生产发展的补贴及优惠政策,鼓励船公司和码头公司加大揽货力度,大力发展海铁联运、公水联运、水水中转等多式联运,吸引省内外箱源向江阴港区集聚。市政府统一协调各口岸部门和航运公司,立即着手各项准备工作,2015年开始用一年时间,将闽江口内港区集装箱业务全部移到江阴港区。市陆地港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市直各相关职能部门,力争在2-3年内,在省内和江西、湖南等地各形成2-3个与江阴港对接紧密的陆地港,将福州港腹地辐射范围延伸至周边省市,形成江阴港区全方位竞争优势。

  4.加快完善口岸通关服务。市外经贸局(口岸办)牵头协调口岸联检单位,加强江阴口岸查验设备配套,实施口岸通关全年365天24小时监管服务,开展口岸通关评价工作,结果纳入市政府对驻榕口岸查验单位行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考核体系,努力使江阴港区通关环境和通关效率尽快达到国内一流水平。

  (二)大力培育临港产业

  1.港口运输业及现代物流业:南部港口物流区要依托江阴港区、保税港区和大型铁路物流货场,发展国际中转、国际配送、国际采购、转口贸易、整车进口等现代物流产业。要引导传统运输、仓储企业向第三方物流企业转型,大力推动制造业与现代物流业联动发展,提高产业信息化水平和集约化管理,构建先进物流体系。

  2.临港化工及临港制造业:西部产业区加快建设以天辰耀隆、巴陵己内酰胺、东南电化为龙头的化工新材料专区和以福抗药业为龙头的医药产业基地。发挥临港优势,以链式发展、资源循环利用的模式,构建集约、先进、规模的石化中下游产业链临港化工产业。东部产业区加快建设以国电为龙头的电力能源产业,推动高档、智能化汽车玻璃研发及产业化,布局石化产业链下游配套项目、进口汽车销售服务和临港加工制造业。福州出口加工区要充分利用“境内关外”的特殊政策优势,积极引进“两头在外”出口加工型企业。

  3.现代服务业:依托江阴港城区位、资源以及特色产业优势,突出发展商贸流通、金融服务、商务服务、旅游休闲、公共服务等生产性、生活性以及公共性服务业,加快培育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促进临港产业与现代服务业有机融合,推动服务业转型升级,提升江阴港城综合服务能力和竞争力。要加大整车进出口政策扶持,对在江阴港城总体规划范围内从事整车进出口销售服务企业实行扶持政策。对在江阴注册从事整车进出口贸易及相关业务的企业,从营业之日起,其第1年内税收地方留成部分,按100%等额奖励给企业,第2年至第3年按50%等额奖励。

  (三)完善港口基础设施配套

  市发改委牵头加快推进江阴铁路支线连接向莆铁路专运线建设。市交通委牵头,加快推进庄前至长乐高速公路、江阴港区连接莆田跨海大桥以及福泉高速新厝开口建设。福清市政府负责加快推进融港大道、沿海大通道、联十一线和中部新城项目建设。福州供电公司负责加快江阴第2座22万伏变电站建设。江阴工业区管委会负责尽快实施东部区域填海造地和防洪排涝工程建设,并按照江阴港城发展要求,结合江阴旧镇区提升改造建设,完善中部居住区、服务区、生活区路网配套建设;加快口岸联检部门办公及生活设施配套建设;加快配套公寓、公租房、周转房建设,引进并动建大型商住、商贸等生活公共配套项目,促进人口集聚,提高港区城市化发展水平。

  (四)优化产业结构,鼓励企业转型升级

  1.鼓励区内企业转型升级、腾笼换鸟。经江阴工业区管委会批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江阴工业区产业规划要求的优势企业对园区内落后企业实施兼并或控股,企业注册地仍在江阴工业区的,自股权变更工商登记之日起3年内,除进口相关税收之外,企业年缴税地方留成部分总额(不含建设期的建安税收)超过被兼并企业最后一年度基数的,当年地方留成增量部分返还给企业作为技改等补贴,补贴总额不超过企业兼并或控股价格与当年土地基准价格的差额。

  2.鼓励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园区规划的低效高耗落后产能的工业企业,按江阴工业区管委会要求主动退出,对被收储的工业企业所涉及的土地增值税、营业税等地方留成部分予以等额奖励。

  (五)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1.自2014年起3年内,江阴工业区内产生的各项收益(含建安税收、企业税收地方留成及非税收入等部分)全额返还,园区外迁入的企业除所得税外其他税收按属地征管(财力归园区所有),园区内产生的海域使用金涉及市县两级分成部分全额返还,用于园区开发建设和支持产业发展。

  2.自2014年起3年内,江阴工业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新增贷款利息,由福州市、福清市两级财政各承担50%予以贴息。

  3.江阴工业区规划范围内所有土地出让收益及市级集中涉及园区土地出让金收益部分,全额返还园区用于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同时,积极争取中央代发行的地方债券,用于园区建设,2014年安排1亿元。

  4.充分发挥融资平台作用。福州市、福清市财政2014年各安排2亿元扶持江阴工业区建设与发展,可优先用于追加福州市江阴工业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

  (六)推进管理体制改革

  理顺江阴港区管理体制,核定福州市江阴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机构为行政正处级单位,强化管理职能并明确“三定”方案和公务员编制,负责江阴港城总体规划范围内的港口、临港产业和城市规划建设有关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成立以福州市主要领导为组长,市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市直相关职能部门、福清市及管委会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福州江阴港建设发展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协调江阴工业区管委会提交的重要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福清市政府主要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督促检查并通报相关工作推进情况等日常事务。

  (二)制度保障。建立福州江阴港开发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江阴港建设发展领导小组议定事项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健全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层层细化量化任务目标,分解落实工作责任,形成“人人有任务、事事有人抓”的工作局面;同时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实现督查、奖惩常态化,对重点项目推进有力的单位、部门予以表彰奖励,对重点项目推进无力、进度严重滞后的单位、部门,给予批评问责。

  (三)服务保障。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作风建设年”活动,倡导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立说立行,令行禁止,敢闯敢干,狠抓工作落实,提高工作效率与服务质量。

  本意见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期限为3年。

(责任编辑:杨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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