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云云展示判决书
房云云给记者提供的赃物照片
法制晚报讯(深度记者 冯明文) 2014年7月8日,年仅20岁的女子房云云因在江苏省常州市6次入室盗窃,犯盗窃罪,被该市钟楼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罚金人民币三万元。由于有8个月身孕,房云云依法进入妊娠待产、监外执行刑期。
这个判决旋即引起房云云的疑惑,她给出的原因出人意料:我明明作案是8起,为什么只追究6起?
据房云云称,她除江苏省作案6起外,还于取保候审期间在安徽省合肥市两次入室盗窃,且第二次作案后被合肥警方人赃俱获。
“我对罪行供认不讳,一个月的监视居住后被移交常州警方并案处理。”据房云云称,在合肥盗窃的对象是该省两名官员家,被羁押期间她也多次向合肥和常州警方主动交代,她认为这两起案件有可能查处两名经济存在重大问题的官员,凭此会被认定为“重大立功表现”,但是公诉和判决时,这两起案件并未提及。
对此警方承认房云云曾在合肥作案,但检察院至今没有收到这两起案件。
钟楼区法院判决认定6起犯罪事实
2014年3月4日 盗窃人民币6300元及“中华”(硬红)香烟6包
2014年3月5日 盗窃人民币17900元及足金女戒1对、足金项链1条、梅花形足金耳钉1对、足金花生1颗、足金转运珠8枚、足金手链1条
2014年3月6日 盗窃超市卡9张、现金卡2张、金条1根、金750翡翠耳钉1对、铂900钻石戒指1只、足金手链1条、金750钻石耳钉1对
2014年3月10日 盗窃人民币22000元
2014年3月10日 盗窃“中华”(软红)香烟4条、足金耳钉1对
2014年3月20日 盗窃人民币120000元 、购物卡5张、银币1枚
女贼自述
盗窃目标官员 得手大量购物卡
从陕西咸阳老家到省城西安坐汽车虽只有近两个小时的路程,因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的房云云(因有身孕,监外执行)却没有回家。
根据法律规定,怀有8个月身孕的她被允许在监外生产哺乳一年。“不想让老家人知道我被判刑的事情,另外我需要在西安打点滴调养身体。”房云云在接受《法制晚报》记者采访时说。
根据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2014钟刑二初字第118号刑事判决书”记录:2014年3月,房云云因在江苏省常州等地采用技术开锁手段入室盗窃6起被常州警方抓获,3月22日被取保候审。
而据房云云自述,2014年5月23日上午9时,尚处于取保候审期间的她采用同样的手段打开了合肥市某住户的房门,“我在这家盗窃600多张购物卡,合肥百货大楼的面值1000元的购物卡大概就有400余张,还有银泰百货的面值1000、2000元的有30多张,回家我数了数有五六十万元的购物卡和香烟、冬虫夏草等礼品。”房云云如是说。
房云云还称,5月26日她再次在合肥市某小区用同样手段盗窃了价值不菲的物品。“我在这家盗窃大约价值三四十万的购物卡,在这一户里还看到很多礼品和几本房产证,其中有一个300多平方米的别墅,还有一个1800平方米的土地证等”,房云云告诉《法制晚报》记者。
谈及是随机作案还是有预谋的踩点作案,她回答得非常认真:“是我经过好长时间的跟踪、踩点才实施盗窃的!我在合肥办事的时候,听这附近居民在议论,这两家的男主人是两个官员,于是就根据名字在网上搜索他们的照片。”
“为了彻底弄清楚这两人的家庭住址,每天我都在单位门口等着他们下班,他们开车回家我就打的跟着,经过好长一段时间跟踪,才知道他们住哪儿,所以地址我记得很清楚。”房云云说。
向朋友炫耀赃物 留存照片想举报
5月26日的盗窃,房云云被当场抓住。“我拿着盗窃的东西刚下电梯就被警察给逮住了,我当时在被盗的家中拍摄了大量盗窃物品的照片,但都被警察搜去了。警察还说,第一次我作案后,官员就报案了,第二次的盗窃行为一直都在警察的监控范围内。”
“第一次偷来的那么多购物卡,我还特意拿着这些购物卡到指定的商场查过。”房云云说。
谈及为何要给购物卡等物品拍照,她说,“我盗窃那么多的购物卡,曾向朋友炫耀,这位朋友告诉我不要动这些购物卡,说我有案子到时候可向上级纪委或者检察院举报,争取立功减刑,这些可作为证据,于是我就没动购物卡,只把一些礼品卖了……”
指望算立功好减刑 常州判决书未提及
房云云在接受《法制晚报》记者采访时,展示了写给安徽省纪委和检察院的举报信。
“这些举报信都是我自己写的,举报就是为了能算上立功好减刑。”房云云说。
在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第“2014钟刑二初字第118号”刑事判决书上,《法制晚报》记者注意到该判决书详细罗列了房云云2014年3月在常州市等地的盗窃犯罪事实。
但记者却找不到她自称的2014年5月她在合肥市的这两起盗窃案件的任何信息。
在记者整个采访过程中,房云云反复重复一个问题:“加上我盗窃合肥两名官员家的行为,我一共作案8起,为什么最后变成了6起?我举报这两个官员,算不算立功?”
记者追访
警方证实案件存在 检方称未接到
房云云自称,5月27日她被警方带到合肥市鼎圆大酒店的宾馆101房间,实施监视居住。
7月22日,记者来到位于安徽农业大学旁的鼎圆大酒店采访求证,该酒店多名工作人员向《法制晚报》记者证实,“今年5月份,当地警方确实在这儿包过一段时间的宾馆,并对其中一名女子进行了羁押。”
为核实房云云反映情况的真伪,7月22日,《法制晚报》记者通过合肥市委宣传部向合肥市公安局蜀山分局发出书面采访函。
7月23日,《法制晚报》记者致电合肥市公安局蜀山分局负责新闻宣传的顾姓主任,向她求证2014年5月蜀山分局是否有个房云云盗窃两名官员的案子,她给记者的答复是“房云云盗窃案子确实存在,具体案情不清楚。”
合肥市蜀山区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上午向记者证实,没有接到有关房云云的案子。
稿件统筹朱顺忠
文并摄/深度记者 冯明文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