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记者从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获悉,“生力胶囊”、“天麻追风膏”等14种发布严重虚假广告的药械于7月28日起被责令下架,暂停在安徽省行政区域内销售。
此次被责令暂停销售的14种药械分别是:云南龙润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生力胶囊”;黑龙江全鸡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天麻追风膏”;成都天银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雪莲虫草合剂”;北京御生堂集团石家庄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强阳保肾丸”;广州白云山敬修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康寿丸”;宁波大红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耆鹿逐痹胶囊”;内蒙古科尔沁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透骨灵橡胶膏”;吉林省力胜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全鹿丸”;青海宝鉴堂国药有限公司生产的“黄花杜鹃油胶丸”;吉林金泉宝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参蛾温肾口服液”;陕西东泰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百癣夏塔热胶囊”;荆门千年健医疗保健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寒水石理疗器”;上海太昊生物科技(周口)医药有限公司生产的“风痛康膜走珠器”;南阳靓之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远红外贴”。
据悉,上述品种今年以来在安徽省相关媒体上发布了严重的虚假违法广告。有的利用专家、患者的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有的擅自夸大药品功能主治和适应症范围、并含有不科学的表示产品功效的断言和保证等,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安徽省食药监部门为严惩虚假违法广告发布行为,按照《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及《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向上述11家药品生产企业及3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下达暂停销售通知书。并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所涉零售药店的跟踪检查,对怀疑有质量问题的药械进行抽验,发现假劣药械的,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责任编辑:杨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