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了解到,广州市将出台《广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简称《规划》),采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并行的方式,推动建设社会信用体系良性运转。
《规划》提出,广州计划到2015年,基本建成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框架与运行机制,成为广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先行市;到2020年,基本建成与国际惯例接轨、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治理体制目标要求的社会信用体系,成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示范市。目前,《规划》正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公众可在今年8月15日之前向广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办公室反馈。
开启联动奖惩机制
《规划》提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是确保社会信用体系良性运转的重要手段。广州将采取“激励与惩戒并重”原则,综合运用行政性、司法性、行业性、市场性和社会性手段,加大对守信行为的激励和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形成守信者“一处守信、处处受益”、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联动奖惩机制。
《规划》提出,在政府各部门履行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职责过程中,将建立健全守信“红名单”制度,对守信者在金融服务、市场准入、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审批和补贴补助等领域依法提供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绿色通道”和重点支持等激励政策,使其“处处守信、事事方便”。
为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失信者将被纳入“黑名单”,将通过政监管性惩戒、司法性惩戒、行业性惩戒、市场性惩戒、社会性惩戒等监管制度,依法对失信者予以惩戒,让失信者增加失信成本。
《规划》提到,“红名单”和“黑名单”的划定,诚信榜样企业、失信企业及其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结果将通过政府网站、“信用广州网”、新闻媒体等依法向社会发布。
打造信用重点工程
《规划》提到,广州通过着力打造重点工程,以点带面,逐步推进广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展。重点工程主要集中在食品药品安全、医疗卫生、社会保障、金融、知识产权、工程建设、低碳节能与环保、电子商务、中小微企业以及农村信用建设等领域。
与此同时,广州将积极开展与省内其他地市的信用合作,与深圳、佛山、肇庆等珠三角城市,以及清远、韶关、河源等环珠三角城市之间开展信用合作,营造趋同的制度环境,促进区域社会信用体系一体化,同时加强与外省、市的信用合作,依托泛珠合作机制,以及与港澳地区、泛珠内地成员省市的信用合作,推动建立区域联席会议制度,探索建立区域性信用合作平台和合作机制,积极探索开展跨境信用合作与交流。
《规划》提出,广州将通过多样化合作方式,探索开展与省内外地市区域信用合作,推进与省内城市及泛珠三角主要城市的区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合作交流,通过联合举办高峰论坛、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签署合作协议等方式,推动开展学术研究、法规制度、标准规范、基础设施建设、信息交换、联合奖惩、技术和产品研发与应用等方面的区域信用合作。(记者/陶达嫔 实习生/刘益)
(责任编辑:石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