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半年,河北省淘汰黄标车14.6万辆,完成全年任务的54.59%。公安交管与环保、财政、交通、质监、商务等部门协调联动,强化对黄标车各环节监管,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一律按规定予以强制注销、报废。图为8月4日,河北沧州市一报废车回收点的工作人员在勘验回收的报废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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