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地方经济首页 > 即时新闻 > 正文
中经搜索

拉萨今年暂不办新增旅游车营运手续

2014年08月11日 15:30   来源:拉萨晚报   

  我想问问今年办不办旅游车营运手续?”在日前的我区政风行风热线节目现场,市民致电咨询道。记者从区交通运输管理局获悉,从今年目前的情况看,我区现有运力完全能够满足旅游客运的需求,暂时没有新增旅游客运运力的计划。

  区交通运输管理局党委书记黄康渝介绍,为了保持旅游运力运量基本平衡,防止造成资源浪费,甚至引发社会矛盾,根据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安厅、财政厅、旅游局、安监局等5家厅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旅游客运市场的通知》规定,新增旅游运力投放前,要先由自治区旅游局、交通 运输厅委托专业机构,对全区旅游客运市场规模及运力运量进行分析、测算、评估,建立运力需求测算模型,科学预测旅游客运运力的总量,合理确定各地(市)运力投放分布,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审核批准后向社会公布。从今年目前的情况看,我区现有运力完全能够满足旅游客运的需求,暂时没有新增旅游客运运力的计划。

  在我区从事客运经营的车主反映称:最近常有不是我们这条线路的车子过来抢生意,请问这属于哪个单位管,这样的事情会怎样处罚?”区交通综合执法总队党委副书记、总队长雷程表示,这种违法行为是班线客运跨线经 营,由交通综合执法总队管理,该违法行为违反了《西藏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一条:“客运经营者应当按照交通运输管理机构核定的线路、班次、站点、时间、定员标准以及经营区域经营,未经批准,不得变更”的规定,依据《西藏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二项规定:超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核定的经营范围、种类、项目、区域和场所从事道路运输以及相关业务经营的。处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道路运输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对于班线客运跨线经营的行为,需要提供该违规营运车辆的信息,区交通综合执法总队将进一步调查取证。

  

(责任编辑:石兰)

分享到: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精彩图片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