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各区县均将挪移违规报刊亭 推广自动售报机

2014年08月13日 08:20   来源:京华时报    

 

  昨天,北京市市政市容委召开报刊亭治理工作新闻发布会。针对近日朝阳区72家报刊亭被拆除,区市政市容委否认该过程存在暴力执法,称此举系挪移,且事前已进行沟通并与亭主约谈。目前被挪移的报刊亭亭主安置工作启动。

  据了解,挪移报刊亭依据相关管理规范,朝阳区首个启动整治工作,其他区县也将陆续开展整治。

  现状

  扩经营阻通行存隐患

  市市政市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1999年之前,北京市民买报都是到街头报摊。为了改变和规划这种散乱无序的报刊售卖摊点,北京市1999年启动了报刊亭的建设工作,发展到2003年全市已经建成了2400座报刊亭,这些报刊亭都是由市邮政局实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经营、统一供货”的连锁式配送经营。

  15年过去了,北京市的报刊亭点多面广,管理难度越来越大。

  市容委负责人介绍,例如超范围经营,现在的报刊亭不仅卖报,夏天卖冷饮,冬天卖早点,微波炉、烤肠机、电冰箱这些设施都需要接电线,产生了严重的安全隐患。“有些报刊亭就在人流密集的地铁口边上,一旦发生火灾,出口都堵上了,人命关天。”

  此外,这些报刊亭主随意扩大经营面积,占压盲道影响通行,有些违规发布广告海报,严重影响了首都的市容环境。

  市市政市容委景观处处长韩建平表示,只要符合道路宽度、距离路口等条件,此前被迁移的报刊亭有望重返繁华大街。

  动向

  城市设施将统一规范

  市市政市容委景观处负责人韩建平介绍,今年4月以来启动了城市设施的专项执法治理工作。下半年,还将按照治理计划和安排,继续组织全市各设施的主管部门,执法部门和16区县市容委,严格按照治理标准,继续加大对违规城市设施和违法行为的治理力度,确保达到设施设置规范有序。

  其中,重点查处全市道路和主要大街、市民反映问题较多的区域,防止查完反弹。此外,年内北京市还将出台“关于加强全市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管理工作的意见”,该意见将对城市设施,比如报刊亭、电话亭、座椅等的样式设计、设置密度、点位规划、组织审批、实施建设、日常监管都要一一明确。

  市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建议邮政管理部门研究报刊发行零售体制改革,打破利益藩篱,优化报刊的发行零售管理结构。

  回应

  72座报刊亭系挪移非强拆

  7月31日晚,朝阳区六七十家报刊亭被拆除。报刊亭经营者表示,中午他们被口头通知,不料深夜就来人拆除,没有给亭主出示任何文件依据,也没有说明缘由。此举引发网友热议。

  1.为何拆这些报刊亭?

  存多问题故采取挪移

  北京市市政市容委景观处处长韩建平表示,此次不是拆除,而是将不符合设置要求的报刊亭进行挪移。

  据了解,这些被挪移的报刊亭涉及问题包括占路、占压盲道、占压市政管线等阻碍通行和设置密度同侧小于500米等。

  2.是否有强拆等行为?

  绝对不存在暴力执法

  朝阳区市容委副主任韩军说,首先绝对不存在暴力执法的问题,目前挪移的72座报刊亭,有60座是完好的,直接可以开门卖报;有12座是有些破损的,但简单修复后也可以正常使用。如果是强拆或者暴力执法,就不可能是完好的。

  此外,挪移当天,相关人员准备了编织袋等,帮助报刊亭主清理物品。

  3.是否提前进行沟通?

  已告知且一对一约谈

  韩军介绍,报刊亭挪移前已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从4月份开始,相关部门就和朝阳区街乡层面进行了沟通告知,随后还给北京市报刊公司发函和文书。其次特别召开了报刊经营者座谈会,与报刊主进行了一对一的约谈。

  对于有报道称“报刊零售公司未收到文件”一事,韩军回应“我们有相关的文件可以证明,也可以通过法律程序。”

  4.为何仅整治朝阳区?

  其他区县将陆续展开

  韩建平表示,其中存在历史原因,比如报刊亭属于先建设、后出台管理标准的一种城市设施,在建设中出现的问题不是今年才有的,所以相关部门一直在治理。

  此外,此次不是仅仅挪移朝阳区的报刊亭,朝阳区是第一个启动该项工作的,随后其他区县也将启动报刊亭整治,不符合设置标准的也要挪移。

  5.是否考虑百姓不便?

  已推广自动售报机等

  韩建平表示,此点早有考虑,所以想了多种方式来解决这些问题,比如推广自动售报机等。但是城市道路的基本功能是通行,要让城市设施与城市环境、道路实现和谐统一。

  6.后续工作如何开展?

  进行安置并给予救助

  韩军称,后续工作早已启动,包括对72座报刊亭亭主进行了梳理,进行了从业人员的社区安置,有9座报刊亭亭主明确表示不想经营报亭,其中15人已经重新进行了工作安置,其他人员也将一对一进行后续工作安置。但有些报刊亭属于非法经营、无执照的,这些从业人员,我们将依据相关规定处理。

  此外,朝阳区宣传部表示,属地办事处除了安置人员外,还将对报刊亭亭主中提出申请的困难人员进行了审核,对于确实困难的人员将依照政策给予救助。

  链接

  多个部门曾参与整治

  2006年

  北京市修订相关《卫生条例》

  规定在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设置邮政、电信等设施,应向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设置。

  2007年

  市质监局颁布相关《标准》

  将报刊亭纳入12类公共服务设施目录。

  2008年

  市环境办下发相关《通知》

  开展一系列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包括报刊亭的整治治理工作。

  2011年

  市政府下发相关《意见》

  要求工商部门负责查处报刊亭超范围经营的行为,各级城管部门对不正规行为进行查处。

  2014年

  市市政市容委发布相关《方案》

  于4月23日部署,随后对全市270条主要大街开展了执法检查。

(责任编辑: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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