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了长沙市居民医保,但是在外地就医能不能报销,如何报销?近期,针对参保居民的集中提问,本报邀请长沙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作出解答。
问:居民异地就医,如何报销?
答:长沙市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到长沙以外地区住院看病,必须提前办理异地安置手续。参保者可在居住地选定三家定点医院(一级、二级、三级医院各1家),在长沙市医保中心办理备案手续后,正常就医看病,门诊医疗费用个人账户资金支付;如需住院治疗时,住院后5个工作日内到该地医保中心备案。
问:在外地进行急诊抢救,医保可以报销吗?
答: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因为出差、进修学习、探亲等临时外出期间,发生的符合急诊条件的疾病可就近就医,不必办理异地安置手续也能报销。期间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由个人支付,急诊抢救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可以按规定报销,不过需要个人先行垫付。市民在治疗终结后6个月内,由本人或代理人持医疗保险卡、就医手册、住院收据、住院病历等相关材料报送医保局审核报销。
问:在港、澳、台地区及国外发生医疗费能不能报?
答:参保人员在国外及港、澳、台地区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在医疗保险支付的范围内,因此都是不能报销的。对于经常出国且需要医疗保障的人来说,可以通过购买商业保险产品以防万一。
■记者 刘璋景
(责任编辑:石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