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棵“超级银杏”出厂价几千元,落地价5万元—透视奢侈绿化背后的“绿色腐败”
一棵“超级银杏”,出厂价几千元,落地价却达5万元,巨额差价去哪了?动辄花上千万找知名公司进行绿化设计,其实就是几个刚毕业的学生参照以往案例稍加改动,巨额设计费背后有哪些猫腻?
“新华视点”记者调查发现,在一些地方频现绿化奢侈浪费的背后,掩藏“黑色内幕”。
绿化吹“泡泡”滋生“黑色腐败经济账”
23米的路边绿化,种6棵乔木已然嫌挤,规划图纸却要求种下27棵,栽下去,树都堆成“一坨”。一位从事园林绿化近30年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去年在山东某地参与城市绿化,规划要求的栽树间隔不到1米,乍一看巨资打造生态园林城市立竿见影,但树太密,根本活不了,用不了一两年必须挖掉。
他说,明知规划“不靠谱”,如果是私人项目还能提点建议,“给政府部门干活我们提都不敢提,提了不知道就伤到哪个领导了,活都没了。”
业内人士说,这种急功近利、好大喜功,不仅是政绩观作祟,背后还有一本“黑色的腐败经济账”。
一位业内人士透露:“2013年,我们给某地的新区整体绿化做规划设计,施工总面积130万平方米,绿化施工总招标金额1.3亿元,设计费每平方米15元,加起来近2000万元”,其中很大一部分用在上下打点和给有关部门人员的回扣上,这是业界的“潜规则”。
“收了2000万,设计却没请‘大腕’,几个刚毕业的学生参照以往案例稍加改动,设计成本只花了几十万。”这位设计公司负责人表示,对地方政府而言,比设计效果更重要的是设计公司的名气,所以花大价钱设计的城市不少,真正有特点的不多。
业内人士揭秘,规划设计“吹泡泡”是绿化浪费的根源和起点,设计费与工程造价挂钩,设计越奢华、工程造价越高,设计收费越高。而对后续施工而言,工程“蛋糕”越大,苗木销售、工程施工等能分到的就越多,一些掌握权力的人也能从中获取暴利。
2013年落马的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原党委书记郭清和被查出在园林绿化项目招标等方面大肆收受私人老板和下属干部贿赂共计200多万元,其下属副局长刘燕堂为他人所请托的承接工程项目施工、设计等事项提供“帮助”,并收受他人所送款项共计50多万元。
招标制度如“白纸” 采购只买贵的不买对的
不断吹大的园林绿化政绩“泡泡”,让被视为清水衙门的绿化部门成为腐败丛生的“沃土”。
记者梳理发现,近3年来,就有超过20宗林业园林系统官员腐败案,其中不乏多宗窝案,落马官员数十人。在官商勾结之下,领导吃招标设计“大头”,下属吃承包“小头”,中层干部则“下吃上送”,构成环环相扣的腐败链条,级别从普通科员到厅局级。这其中,施工招标和苗木采购是两大“腐点”。
—施工招标:“先上车、后补票”。
在园林绿化施工方面,尽管有固定程序限制,但在一些干部眼中都“不在话下”。
今年3月,江西抚州中院审理发现,抚州市金溪县原副县长徐俊以应付上级绿化检查需要紧张施工为由,避开正常招投标程序,先内定好施工单位,完工才“补办”邀标手续。并获得工程方提供的好处费6万元。
这种“先上车、后补票”的情况并不鲜见。一位业内人士表示,其近年在山西大同参与城市绿化,时任政府负责人就表示,赶工期时间紧,几十个工程项目要马上启动,招标手续事后再说。
—苗木采购:一笔糊涂账。
不同的绿化树种,成本差异巨大,决策背后,有不小的寻租空间。一位业内人士回忆参与河北某地政府招标的绿化项目,“我们推荐用本地几百元一棵的杨树,政府却要求从南方引进胸径40厘米上下的‘超级银杏’,出厂成本就几千元,长途跋涉后,落地价1棵树5万元。”
2010年广西防城港市绿化腐败案曝出,政府采购价10万元的大树,成本价只有2万元,其中巨大的差价被供应商和贪腐干部分食。
事实上,园林绿化工程相关采购早有严格规定,但一些政府部门“买贵的不买对的”为何仍频发?一位绿化公司老总表示,目前各地园林一些“有政府背景”的公司联合一些本地公司大搞绿化“围标”,把园林绿化变成权钱交易,“现在绿化圈还有‘有关系的吃肉、搞关系的喝汤、没关系的喝西北风’的说法。”
遏制绿化腐败 掐住资金和规划“七寸”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廉洁教育与研究中心教授任建明指出,贪大求洋、南树北种等愈演愈烈的“绿化奢侈病”脱离了园林绿化的本意,一些领导干部不顾自然常识和制度限制,把园林绿化当成长袖善舞的工具,不仅造成浪费,还为腐败留下了空间。
中央巡视组点名批评的江西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历时4载、耗资数百亿元,因为戴着“一号工程”的帽子,这场“脱离实际”“好大喜功”的工程得以强力推进;来自江苏、广西等地的银杏树,因为“档次高”、造型好被时任领导相中,而后如潮水般被采购进入重庆。至2010年,全市园林绿化投入178亿元,是前10年总和2.7倍,此后不少银杏因为水土不服枯死。两地一把手落马,随之还有一批下属园林官员落入法网。
专家和业内人士认为,要从源头上遏止“园林绿化腐败”,减少“长官意志”,透明公开和织密制度网才是防范妙药。广州市政协委员韩志鹏认为,从根本上讲,要掐住“规划”和“钱袋子”两个“七寸”,不要让城市规划变成地方领导干部“嘴上说说”,对园林工程的项目预算至少要向三公预算看齐,做好全面公开,细化到具体项目。
广东省律协副会长肖胜方律师认为,因应城市建设需求的变化对承包分包作出限制,严格招标和工程管理,强化事中、事后审计。
此外,专家建议,可考虑在新一轮城镇化建设中,建立市政园林工程建设的专项举报,让市民参与监督。
(乌梦达 叶前 周畅)
(责任编辑:宋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