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湖南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残疾人,每月有望领取到最低50元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记者昨日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布《湖南省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有条件的市州、县市区可适当提高重度残疾人补贴标准。根据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会适时调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最低标准。
《办法》规定,申请该补贴需由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向户籍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审批表,并提供户口本、残疾人证。
已经实施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的市州和县市区,要将两项制度叠加实施,不得将原有的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取消或者变相修改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各市州、县市区要于2014年底前制定实施细则或操作规程,并于2015年1月底前将首批申报人员的重度残疾人补贴发放到位。
(责任编辑:石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