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一份“江西赣州市章贡区沙河镇纪检委”的红头文件在网上热传。该文件称,该镇食堂炒菜很少有肉,决定对食堂相关管理人员及厨师等人处以罚款。昨天,沙河镇党委通过微博回应称,此事系公文行文和发文不规范所致,向广大网民致歉。
据网友上传的文件照片,该文件发出日期为8月25日,并盖有红章。文件称:当前,我镇征地拆迁等各项工作任务繁重,但是近期不少干部反映机关食堂饭菜放肉较少,没有营养,尤其是8月8日中午的杏鲍菇炒肉几乎没有吃到肉。经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对食堂管理人员李海峰同志进行通报批评并处以罚金100元,对食堂厨师处以罚金50元,对食堂帮工各处以罚金30元。
“红头文件还有这个作用?”“纪委是用来处理这些事的吗?”一些网友针对纪委发红头文件这一事件的合理性发出质疑。
昨天中午,该镇党政办一工作人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证实,红头文件和“菜里没肉”,确有其事。
29日晚,沙河镇党委通过章贡区委宣传部官方微博回应红头文件批“菜里没肉”一事,称系公文行文和发文不规范所致,向广大网民表示诚恳歉意,并将立即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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