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近日发出关于编制明年省级部门预算的通知,明年除涉密部门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均应公开本部门和所属单位的收支情况、财政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等。公车改革方案出台前,一般公务用车实行零购置。
明年公务接待费要明显降低
一般性支出继续保持零增长,“三公”经费预算只减不增。明年部门出国经费确保零增长,公务接待费要明显低于上年水平。公车改革方案出台前,一般公务用车实行零购置,一般公务车辆运行费暂时维持上年标准,执法执勤、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按规定配备的其他车辆的购置严格执行标准,运行费原则上不高于上年水平。凡使用部门预算中已细化的预算资金购置除房屋、土地及公务用车外的其他类固定资产的,应按照资产配置标准、购置费预算标准等规定,编制资产购置预算表,并说明购置理由。
省级部门明年起编制四部分预算
通知明确,逐步建立定位清晰、分工明确的政府预算体系,逐步建立立项科学、管理规范、注重绩效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机制,建立结余结转资金定期清理和与预算编制相结合的机制,开展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试点,探索公共服务多元化供给模式。
明年起,省级部门全面开展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等四部分预算的编制工作。能够通过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项目,要优先从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确实无法安排的,再纳入公共财政预算中统筹考虑。
基础设施公共事业试点PPP项目
通知要求,逐步将经常性业务费用于省委省政府批准发放的津补贴和弥补公用经费不足的部分,调整为其他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减少挤占挪用业务费的现象。专项资金清理规范后,除已明确执行期限的资金外,其余专项资金原则上执行期为1年。今年底前,没有按规定建立管理制度的专项资金,原则上不予延续安排。考虑到大部分专项资金需要在下一年度才能完成绩效评估,除政策到期的专项资金外,明年暂允许已立项的专项资金延续安排1年,待完成绩效评估后,重新确定专项资金的延续年限。没有完成绩效评估的专项资金原则上不能调增专项资金规模。确需调增的,按照专项资金立项程序重新申报。
通知提出,探索部门专项资金滚动规划试点,增强预算的前瞻性和可持续性。未来三年需要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各部门要按照专项资金立项程序,提前做好立项申报工作。
所有使用财政性资金及其配套资金采购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支出,都应当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明年,政府购买服务试点要覆盖到每一个事业类型。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要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统一编报,所需资金按照以事定费的原则,由购买主体从部门预算经费或经批准的专项资金等既有预算中统筹安排,不得将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直接编列为承接主体的专项经费。积极探索应用规范的PPP模式,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平等协商、风险分担和互利共赢的原则,在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领域开展PPP项目试点。(何佳媛)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