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深圳海关在前海湾保税港区启动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网购保税进口试点。
当日,一国内消费者跨境网购维生素C、液体黑糖等,共计699元人民币,海关审核后征收税款69.9元,相关物品由中国邮政快递车辆运载出区。该车上总共载有98票跨境电商进口物品,其中91票免税,7票征税共448.5元。
在出口试点已启动的情况下,这也意味着涵盖进出口的深圳市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新型海关监管模式已完整建立。
此举为前海打造国际物流配送中心、支付结算中心、贸易中心以及信息中心打下良好基础。
自此,中国境内居民可以以个人名义购买跨境电商产品,通过《物品清单》向海关申报所购买的跨境电商产品,并按照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有关规定办理征免税手续。根据个人邮递物品的相关规定,单个包裹的进口税应缴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
同时,在个人办理物品的进口通关业务时,可以由保税港区区内企业向海关提前办理担保,物品在实际进口环节无需逐票办理征税手续,可以快速通关放行,待一段时间后再由区内企业汇总相关数据,向海关集中办理税款缴纳等通关手续。
对于个人消费者来说,这种“快速通关、事后缴税”的通关模式是非常有帮助的,大家可以将进口税的计算、缴纳等一系列复杂工作交给电商平台去做,这样既可以更快的收到包裹,又避免了个人直接去面对繁复专业的通关手续。
据悉,本次进口试点主要在前海湾保税港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实施,选取经营规范、信誉良好、试点需求强烈、具备交易平台条件的电子商务企业开展试点。
(责任编辑:杨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