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发出通知,要求严格把好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复产验收关,组织开展一次烟花爆竹安全大排查,切实做好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生产工作,严防事故发生。
通知指出,夏季高温、雷雨季节即将结束,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陆续恢复生产,将进入生产经营旺季。各地区要按照“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一次烟花爆竹安全大排查。重点排查生产企业是否具备开工复产条件、批发企业产品流向制度落实与库存积压和超量储存、零售点是否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等情况。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切实落实责任,限期整改。对库存量大的生产、经营企业,要严格限产、限购。
通知要求,要严格把好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复产验收关。对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尚未通过延期许可审查换证、“四防”(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设施等不达标和“三库”(中转库、药物总库和成品总库)不足、库存产品已经接近或达到成品总库核定储量、未使用自动装药机进行爆竹生产和带药插引、排查出安全隐患未消除、严格执行烟花爆竹流向登记制度的6类企业一律不得恢复生产。
要突出强化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重点。加强对退出、吊销许可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和许可证过期、暂扣、责令停产企业的检查,严防非法组织生产;加强整改建设期间企业的监管,严禁边施工边生产;严禁生产企业转包分包、“三超一改”、委托加工、冒牌贴牌生产以及超能力突击生产;加强对批发企业积压的超标、过期等产品专业燃放类产品的监管,严禁销售给零售单位和个人;严格执行烟花爆竹流向登记制度,落实以销定产,严禁超量储存。
通知强调,要严厉打击各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不断完善烟花爆竹“打非”工作机制,组织开展跨地区、跨部门的联合执法行动,依法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加大奖励力度,加强舆论宣传,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烟花爆竹事故和案件调查处理结果,充分发挥典型事故和案件的警醒与震慑作用。
(责任编辑:宋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