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拉萨市文化局处获悉,我市设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保护经费,每位市级非遗传承人每年将能领取3000元的保护经费,目前今年的保护经费已发放完毕。
据了解,市文化局从2014年开始,在每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中设立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保护经费,每人每年3000元。“目前,今年的保护经费135000元已全部发放到45名市级非遗传承人手中。”市文化局社会文化艺术科负责人告诉记者,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人保护经费的设立,将进一步促进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同时增强社会尊重传承人的意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工作也将得到有效推进。
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持续开展,截至目前,我市已成功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76项,其中国家级20项,自治区级31项,市级25项。非遗传承人92名,其中国家级12人,自治区级35人,市级45人。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加强非遗保护的制度化建设工作,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责任编辑: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