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行考量?
须经推荐接受考评
陈新华表示,所有派驻的人员,党委在委任前都要进行研究,经过推荐、了解,最后由班子会来定。都是我们自己的人,我们也都能了解他们的情况。此外,我们还制定了“驻村纪检检察员管理考核制度”,以加强对他们的管理和考评。
有何权力权限?
重大开支可以拒签
陈新华称,驻村纪检监察员去了以后,明文规定他要参加村里的7个方面的会议。包括支部会议、村民委员会会议、两委联席会议等。在会议上决策一些重大事项和重大开支时,驻村的纪检监察员有纠正、制止,还有拒签的权力。因为我们要求,村里面在形成决议申报的时候,需要有驻村纪检监察员的签字。对于开支合不合理,有没有问题,驻村纪检监察员要进行把关签字。对于村里不接受监督的行为,驻村纪检监察员制止不了的情况下,要向镇党委及时报告。
系全职或兼职?
均为兼职不得旷会
陈新华称,这些驻村纪检监察员目前都是兼职,我们要求这些纪检监察员除了做好镇里的本职工作外,要尽可能每天都到村里去。村里开相关会议的时候,他必须保证去参加,要处理好两方面工作的关系。
村里开会和镇里开会不一样,它主要是利用早晚和休息时间,并且随时可以调整,不会大量占用正常工作时间。如果时间上发生冲突的话,由镇纪委书记来负责协调。
如何防被买通?
制定办法严格管理
陈新华表示,除了《派驻纪检监察员的实施办法》外,我们还有对驻村纪检监察员严格管理方面的规定来防止出现类似问题。
比如“作为纪检监察员不得接受村两委班子及其成员任何馈赠、报酬和福利待遇,不得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履职的任何宴请、娱乐等活动,不得通过驻村纪检监察工作为自己亲友或他人谋取私利”,出现问题我们有相关的处罚规定,包括通报批评、停职、给予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移交司法部门进行处理。
>>专家
需加大民主监督
国家行政学院院长汪玉凯表示,在北京市被巡视出突出存在的“小官巨腐”的问题之后,乡镇党委试点向村派驻监察员,意在对村干部的权力行使的全过程进行监督,给村干部的权力套上“紧箍咒”,这对预防村干部的腐败,防止产生新的“小官巨腐”有一定的作用。但是,要想真正有效遏制“小官巨腐”现象,切实地对村干部进行有效的监督,需加大基层民主对于权力的监督。
制度反腐专家李永忠表示,在村一级民主尚不完善的情况下,设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是个权宜之计。目前,村一级“两委”权力过于集中,为防止出现不好的势力当权,设立监督委员会的初衷是好的。但是如果民主能够在村一级真正实现并不断完善,将来肯定不需要设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因为,在民主的实践中,不合格的村主任、村支书,自然会被村里的党员、群众在选举中淘汰,或者被及时罢免。增加的好处是对村民委员会的决策权力进行制约,但同时存在被“两委会”或其他人收买、利用的可能。因此,希望能逐渐过渡为扩大村民的民主权利,以解决这些问题取得实际效果。
(责任编辑:彭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