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警方称“环卫工见义勇为遭报复砍伤”失实

2014年09月22日 23:00   来源:人民网   

  近日,网传一名环卫工人协助小区保安抓到抢劫未遂的男子后第二日被该男子砍伤,引起社会舆论关注。银川市公安局金凤公安分局经调查后称,该案件中环卫工人并未有“见义勇为”行动。

  男子拦车引争执 等警察时又勒索环卫工

  2014年9月6日凌晨6时许黄河东路派出所接到110指令:“金凤区盈南家园二期21号楼下,有一名陌生男子挡在车前,不让其离开。”经调查事情经过是,报警人腾某某早6时许到盈南家园二期21号楼下接其妹妹去钓鱼,开车准备离开时,发现一红衣男子挡在车前不让离开,并将车门拉开找东西。报警人腾某某拦住该男子并斥问道:“这是我的车,你的东西怎么会在我的车上?”报警人腾某某和该男子发生争执,随后拨打了报警电话。在等待警察的过程中,环卫工人吴大爷经过,与报警人腾某某纠缠半天的男子樊某突然跑到吴大爷跟前,并企图勒索吴大爷,吴大爷朝小区保安室方向走去准备给保安反映这个情况。

  据吴大爷口供,这时樊某拿起吴大爷三轮摩托车工具箱内的改锥,朝吴大爷的右臂戳了一下。吴大爷当时很生气,脱掉外衣准备对付樊某,不小心衣服口袋内120块钱掉到地上,樊某准备捡,围观群众提醒吴大爷,吴大爷赶紧将钱捡起。樊瑞又准备戳吴大爷,于是吴大爷拿起车上的三齿耙子追打樊某,被小区保安制止。

  民警到达现场时,发现一名红衣男子胡言乱语、手舞足蹈。但当时没有人报案说发生抢劫,于是民警只将报警人腾某某和红衣男子樊某带回所里进行调查了解。民警将其身份在网上核对时,并未发现樊某有犯罪前科。在对其进行询问过程中,樊某语无伦次,并且乱喊乱叫,于是民警怀疑樊某精神不正常。鉴于樊某的精神状况和现场表现,或答非所问,或沉默不语,无法给其做笔录。又通过报警人腾某某的笔录反映断定,该警情系一起民事纠纷,不构成案件,遂将樊某释放。

  警方调查环卫工并无“见义勇为”之实

  调查中得知,9月6日当天樊某没有因涉嫌抢劫被环卫工人吴大爷协助保安、业主抓获而移交给黄河东路派出所这一情节,也没有人向派出所报警或向出警民警反映有人被抢劫这一情况。

  警方通报中称9月6日,在民警询问值班保安牛某时,牛某陈述:当日早晨,自己接班经过23号楼下时,见清洁工吴大爷持铁耙准备追打樊某,就上前劝住吴并将其手中的铁耙要过来放在吴大爷装垃圾的三轮车上。吴大爷告诉保安牛某,因樊某用改锥戳自己胳膊,自己才反抗的,并让保安牛某看自己胳膊上被改锥戳过的红印。这段保安牛某口述的内容中也没有反映出樊某涉嫌抢劫的情况。

  男子称因被环卫工追打怀恨在心伺机报复

  9月7日早晨5时30分,保洁员吴大爷在盈南家园二期门口被事先埋伏的樊某砍伤。黄河东路派出所值班民警早晨6时将犯罪嫌疑人樊某抓获,同时对案件展开调查。

  樊某称,因9月6日环卫工人吴某用铁耙追打他,他一直记着,9月7日,出于报复将吴砍伤,并供认自己吸食冰毒的新情况。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因吸毒先行对违法嫌疑人樊某予以行政拘留。

  9月10日银川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的鉴定意见证明,吴大爷该阶段伤情程度为轻伤二级,当即将此案转为故意伤害案开展刑事侦查。

(责任编辑:袁霓)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