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优先录取"遇执行难 南通3高考生傻眼

2014年07月02日 10:47   来源:扬子晚报   

张叶 绘

  “江苏见义勇为人员或其子女参加高考,可享同等条件优先录取”,去年7月,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的实施意见》将这一政策予以明确。今年,南通市崇川区恰好有3个高考生符合这一政策,可是当孩子的家长去当地招办咨询时,却发现这项利好政策根本没法兑现,这究竟是怎么原因?扬子晚报记者就此进行了详细采访。

  新政很美好

  见义勇为者或子女高考“优先录取”

  2012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教育部、公安部等国家7部委《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的意见》,明确对见义勇为人员以及因见义勇为死亡或致残人员子女中考、高考给予一定优待。意见要求,具体执行措施,由省级政府根据各地情况制定出台。

  为贯彻落实这一意见,去年7月25日,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的实施意见》。《意见》规定,对见义勇为死亡被追认为革命烈士的人员,其子女参加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时在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10分投档;对在我省受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省级以上部门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或其子女,参加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时,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文件发至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部委办局,省各直属单位。

  今年,这一优待政策首次兑现。南通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副秘书长黄河告诉扬子晚报记者,因见义勇为而牺牲的革命烈士子女享受高考加分的政策,已实行多年,知晓度比较高,基金会今年重点是宣传、寻找符合“同等条件、优先录取”政策的考生。

  这一旨在弘扬社会正气,对公民在法定职责、义务之外,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挺身而出的见义勇为行为进行褒奖而出台的新政,立即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执行遇难题

  南通三个“见义勇为家庭”空欢喜一场

  南通市见义勇为基金会也分别通知各县级见义勇为基金会,宣传这一政策,并在全市查找符合这一优待条件的考生。

  南通有3名考生符合“优先录取”政策

  南通市崇川区见义勇为基金会专职工作人员汤军锋说,他们崇川区初步筛选了50个获得市级以上见义勇为表彰的人员,再一个个电话联系。他们辖区今年参加高考的南通大学附属中学毕业生王晨正好符合这一条件。而同时,包括王晨在内,南通全市共有3名考生符合这一政策。南通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副秘书长黄河说,为增加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并不鼓励未成年人见义勇为,也没有授予相关荣誉称号。因此,享受这一政策的3名考生均为见义勇为人员的子女。

  6月24日晚,王晨通过电话查到了自己的高考分数为324分,超过本二分数线12分。此外,南通市小海中学任婷婷、启东市大江中学钱文杰也分别查到了自己的高考分数。记者获悉,任婷婷成绩并不理想,但钱文杰高考分数为335分,超过本二线23分。按照政策,他们都因父亲曾分别荣获中华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和南通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而分别可享受同等条件优先录取政策。

 

(责任编辑: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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