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建立结构规模更加合理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全省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达到121.5万人,专科层次职业教育在校生达到73万人,接受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的学生达到一定规模,总体保持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高等职业教育规模占高等教育的一半以上。
为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河北省计划建成一批支撑区域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的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意见要求,每个设区市要办好3至4所发挥示范作用的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每个县至少要办好1所起骨干作用的中等职业学校。鼓励各市对本行政区域内职业学校进行整合,建设资源共享、特色鲜明的职业教育园区。推进县级职教中心等中等职业学校与城市院校、科研机构对口合作,实施学历教育、技术推广、扶贫开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社会生活教育。
河北省还将建立与办学规模和培养要求相适应的财政投入制度,逐步提高财政性教育经费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改善职业院校基本办学条件。根据国家办学条件基本标准和教育教学基本需要,2015年6月底前出台河北省职业院校生均经费标准或公用经费标准,并建立稳定增长机制,力争2017年达到全国平均水平,高等职业院校达到或接近普通本科院校生均拨款水平。意见还明确,在标准出台前,各级财政对中职教育免学费后产生的经费差额进行补贴。省财政加大投入力度,支持实施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各市、县(市、区)政府要安排专项经费,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力度。切实落实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并且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的政策,加大市、县(市、区)政府经费统筹力度,发挥好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以及就业经费、扶贫和移民安置资金等各类资金在职业培训中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此外,河北省还鼓励社会力量捐资、出资兴办职业教育。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政府及其部门向职业院校进行捐赠的,其捐赠按照现行税收法律规定在税前扣除。同时,完善财政贴息贷款等政策,健全民办职业院校融资机制。
(责任编辑:宋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