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三角地市城区拟限售活禽 经营限制区需上报

2014年11月05日 16:14   来源:羊城晚报   吴珊通讯员陈燕舒

佛山禅城区已禁卖毛鸡,但还有档口卖活鸡 (林桂炎 摄)

  昨日,广东省食药监局局长段宇飞在广东“民声热线”上透露,生鲜禽推广情况将在今年12月上旬以政府令的形式发布,明年1月1日拟正式实行。

  段宇飞介绍说,为推进广东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工作,省政府决定在广州、深圳、佛山等3市试点基础上,参考浙江、上海等地的做法,抓紧完善相关配套法规和制度,制定出台一个政府令和三个配套标准或规范,即由省食安办牵头会同省有关部门研究起草《广东省活禽交易管理办法》,由省商务厅牵头负责制订《广东省活禽市场交易规范(建设标准)》,由省卫生计生委牵头负责制订《广东省冷鲜禽加工经营卫生规范》,由省农业厅牵头负责制订《广东省家禽屠宰场(点)设置指导意见》。

  目前,由省食安办牵头起草《广东省活禽经营管理办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已上报省政府审定。

  根据《草案》内容,对活禽经营限制区进行了明确:珠三角各地级以上市城区和具备条件的其他人口密集的地级市城区为活禽经营限制区;县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疫情防控的需要向上一级政府申请将辖区内部分区域划定为活禽经营限制区。

  段宇飞说,在限制区管理模式上,《草案》采用了双轨制原则,即在鼓励推广生鲜禽的同时,允许各限制区规划设置1-3个活禽零售经营点,以在群众生活需要和公共卫生保障之间达到一定的平衡,充分显示了对传统广式饮食文化的尊重。“在禽流感疫情发生时,要暂停活禽交易,进行休市。”段宇飞说。

  段宇飞表示,目前《草案》正按照省政府规章审查程序,由省府法制办组织审查,将于今年12月上旬前以政府令形式发布,拟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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