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不愿分手杀死男友欲同归于尽 被判死缓

2014年11月19日 15:21   来源:北京晚报   严琪

  不舍分手,她从广州赶来北京找男友复合,称“爱男友胜过爱自己生命”,她凌晨举刀砍向男友欲同归于尽。前日,因爱生恨的周丽娟一审被市一中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与一个月前出庭受审时一样,周丽娟仍着一身病号服出现在法庭上,脖子上的刀疤狰狞。听完法官的宣判,她泛红已久的眼睛终于流下泪水。

  法院本定于9月15日开庭审理此案,但开庭前周丽娟的情绪完全失控,庭审被迫取消。经过一个月的休息及法官和律师的开导,此案终于在10月16日顺利开庭。庭审中,周丽娟的情绪十分激动,不时地痛哭一阵。周丽娟称自己很爱陈某,举刀只是想自杀,她没有杀害他的动机,不能构成故意杀人罪。而案发当晚,万寿寺派出所的民警接到陈某的报警电话,其在电话中说道:“我的前女友要杀我,她持刀捅我,我流血,需要救护车,她也要自杀,她想同归于尽。”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陈某身上的要害部位有十余处刀伤,其中致命伤均系直接刺击所致,创道较深,能够排除误伤的可能,且足以体现周丽娟积极追求陈某死亡的主观心态,故判决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周丽娟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开庭时,陈某的父母还向周丽娟提出附带民事诉讼,索赔104余万元,法院最终判决附带民事赔偿为3万余元。

  周丽娟流泪接受死缓判决,当庭未表示上诉。

  案情回放

  24岁的周丽娟是深圳市某早教中心一名普通的老师。她的男友陈某,在北京读书,比她小一岁。今年3月31日凌晨4时许,在北京理工大学延园招待所的房间内,周丽娟因感情问题与陈某发生争执,她持刀猛刺、划男友的头部、颈项部、胸部、背部数刀,致男友急性大量失血死亡。之后,周丽娟用利刃割颈试图自杀,最终被抢救回来。为什么对男友下此狠手?周丽娟开庭时解释:因为自己不想分手。今年情人节前后,陈某提出分手,她几次找到陈某想要和好,却被无情拒绝。她来北京,是试图挽回这段感情。李佳摄 J195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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