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淮安市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首次明确将公务员个人诚信记录列为公务员年度考核、干部任用的重要内容,并逐步在公务员中开展信用审核和信用报告试点。
根据新出台的《意见》,淮安市将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以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培育发展信用服务市场为重点,进一步提高社会诚信意识、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至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市、县(区)的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和服务平台。
该市在政务诚信建设方面提出,发挥政府诚信建设示范作用,在行政许可、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社会保障、专项扶持资金发放、国有资产产权转让和评级评优等领域,率先使用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严格履行政府向社会作出的承诺,政务履约和守诺服务情况将纳入政府绩效评价体系。对于公务员个人,则将诚信记录列入公务员年度考核、干部任用的重要内容,逐步在公务员中开展信用审核和信用报告试点。
据了解,该市还明确将加强信用信息系统建设,进一步完善“诚信淮安”网站以及个人、企业、信贷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服务平台的“一网三库一平台”工程,到2015年底前,各县(区)均建立起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实现市、县(区)系统互联互通,为社会提供公益性信用信息服务,并以此作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的基础前提。
(责任编辑: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