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文化领域职务犯罪超五成系副处级 集体受贿多

2014年11月25日 07:02   来源:北京青年报    刘晓玲

  昨天,北京市西城区检察院向媒体通报发生于新闻、传媒、出版发行、广告等多起文化领域职务犯罪。据了解,北京文化领域职务犯罪案件主要集中于4个领域,其中,图书发行及出版印刷领域发生案件都为贪污犯罪;发生于广告和媒体传播领域案件主要为受贿犯罪,且具有明显的商业贿赂案件特点。

  涉案人员五成以上为副处级

  西城检察院反贪局古芳检察官介绍,该院反贪局近年查办了一系列发生于新闻、传媒、出版发行、广告等文化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37件37人,其中副处级以上21件21人,涉案金额800余万元,其中包括一起发生于传媒领域的涉案24人的商业贿赂窝串案,社会影响巨大。这些案件,主要集中于4个领域,其中,图书发行及出版印刷领域发生案件都为贪污犯罪;发生于广告和媒体传播领域案件主要为受贿犯罪,且具有明显的商业贿赂案件特点。

  “每个领域的犯罪模式不同,但同一领域都相似。”西城检察院办案检察官说,在图书发行领域,所有查办案件行为人都是利用主管或负责本单位图书发行工作的便利,通过在其所售书款结账时擅自调低发货清单上的销售折扣,减少应收书款,或擅自删除单位电脑发货清单等方式侵吞本单位应收售书款的方式进行贪污犯罪。

  在出版印刷领域,案件行为人则是利用其负责某刊物编辑发行工作的职务便利,通过多支付印刷费,从承印厂家获得返款的方式进行贪污犯罪。而在广告或者媒体传播领域,案件行为人基本利用其享有的资金管理或者项目审批权限,利用本单位拓展业务项目或者购买数字软件设备等机会进行权力寻租。这些案件犯罪行为人基本集中于单位技术部门管理人员或者具有资金审批权限的管理人员。

  行受贿时间长、集体受贿多

  很多案件中,行贿方已经与很多涉案单位相关负责人员形成了较为固定的“互利”关系。一有项目需求,技术部门负责人员即利用职务便利,或主推行贿公司产品,或在招投标前向行贿公司泄露标底或项目技术需求标准;行贿公司在一定时段内给予这些人员相应的“回报”。

  “这些行受贿行为往往具有持续时间长,单位技术部门集体受贿情况较多等特征,在查办过程中较为容易形成窝串案。”西城检察院办案检察官说。

  文化领域职务犯罪案件主要集中发生在新闻传播、报刊发行、平面媒体等单位,相关单位主要为国有事业单位,所以涉案受贿人普遍为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并且大部分是部门负责人,行政级别较高。

  在西城检察院查办的37件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正处级的为9人,副处级干部为12人,分别占全部案件的24.3%和32.4%。

(责任编辑: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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