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执法情况
累计路面检查出租汽车22984台次;查获客运出租汽车违规案723件;查获“克隆”出租汽车案5件;查获涉嫌违规议价的价格违法行为2件;拆除非法安装无线电通讯设备(中继站)7套;暂扣7台出租汽车对讲机
市交委执法情况
路面检查出租汽车20969台次,查获客运出租汽车违规案425件、汽车非法营运案67件、出租汽车异地非法营运案6件,对619名违规驾驶员实施了现场处罚、吊销1名驾驶员从业资格,责令企业开除1名驾驶员,对39家企业进行了通报扣分
市公安局执法情况
查处出租汽车各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9337起,将中心城区50家备案出租汽车企业和14695辆备案出租汽车录入“重管”系统管理,分别实现登记率100%和94%,录入驾驶员36636名,查获“克隆”出租汽车案4件
市经信委执法情况
拆除非法设置的出租汽车非法中继台12套
市火管办执法情况
在火车北站、成都东站检查出租汽车328台次,查处违章出租汽车124台次,查获非法营运5起
市城管委执法情况
纠正各类违法占道行为300余起,查处流动商贩700余起,查处违规广告招牌设置50余起,教育相关人员175人
出租汽车是城市流动的名片,是城市文明的传播者,是体现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水平的主要指标,更是展示城市对内对外形象的重要平台。为强化出租汽车管理、提升服务质量,从10月起,市交委联合公安、发改、经信、城管等部门,开展中心城区出租汽车服务质量综合整治和专项治理,中心城区以外各区(市)县也同步开展当地出租汽车服务质量整治提升工作。目前,综合整治工作进展顺利,效果明显,已累计路面检查出租汽车22984台次,查获客运出租汽车违规案723件,多部门联动、专项整治和综合整治相结合的出租汽车行业监管及执法长效管理机制也正逐步形成。
同时,记者还从市交委了解到,我市目前已明确了谨慎发展常规出租汽车、大力发展预约出租汽车的工作思路,拟将于2015年试点发展预约出租汽车,以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的出行需求。
累计检查出租汽车22984台次
查获出租汽车违规案723件
“今年10月20日起,市交委牵头公安、发改、经信等部门共抽调32名工作人员,组成4个联合执法队伍,开展为期4个月的路面联合执法检查。”市交委相关负责人介绍,10月20日至11月14日,联合执法队伍已累计路面检查出租汽车22984台次,查获客运出租汽车违规案723件,查获“克隆”出租汽车案5件,查获涉嫌违规议价的价格违法行为2件,在太升南路华信大厦和太升北路太升苑拆除非法安装无线电通讯设备(中继站)7套,暂扣7台出租汽车对讲机。
与此同时,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也分别开展了专项整治。市交委从10月9日起实施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专项执法检查,截至目前,累计出动交通执法人员1494人次、执法车辆395台次,路面检查出租汽车20969台次,查获客运出租汽车违规案425件、汽车非法营运案67件、出租汽车异地非法营运案6件,对619名违规驾驶员实施了现场处罚、吊销1名驾驶员从业资格,责令企业开除了1名驾驶员,对39家企业进行了通报扣分;市公安局交管局查处出租汽车各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9337起,将中心城区50家备案出租汽车企业和14695辆备案出租汽车录入“重管”系统管理,分别实现登记率100%和94%,录入驾驶员36636名,并从11月起严格监管;市公安局公交地铁分局查获“克隆”出租汽车案4件;市经信委拆除非法设置在山泉镇、柏合镇、卓锦城小区和万和路丽阳天下楼顶的出租汽车非法中继台12套;市政府火车站管委办在火车北站、成都东站检查出租汽车328台次,查处违章出租汽车124台次,查获非法营运5起;市城管委对中心城区公交枢纽站、地铁首末站及长途客运站等交通运输场站及周边的流动摊贩、商家店铺占道经营等违规行为进行查处整治,共出动人员1600余人次、车辆430余台次,纠正各类违法占道行为300余起,查处流动商贩700余起,查处违规广告招牌设置50余起,教育相关人员175人。
多部门联动整治
既分工明确又齐抓共管
“出租汽车行业执法监管涉及交通、公安、发改、经信等多个部门,加之出租汽车具有流动性大、单车作业等特点,需要各执法部门统筹行动,齐抓协管。”市交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此次出租汽车综合整治工作,各部门责任得以进一步明确,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得以健全,逐步形成专项整治和综合整治相结合的出租汽车行业监管及执法长效管理机制。
其中,市交委主要负责强化服务质量源头管理,对不履行经营管理责任、未全面落实车辆回场检查制度的企业,按相关规定从严处理,并强化路面检查,对出租汽车在营运服务中的不规范、不文明行为从严查处,严厉打击汽车非法营运、出租汽车异地非法营运等各类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市公安局交管局把出租汽车作为道路交通路面管控重点对象,对出租汽车驾驶员行车途中吸烟、打电话、乱停乱放、闯红灯等违法违规行为从严查处,并继续加大对火三轮、电动车载客等各类非机动车违法行为的专项打击力度,并划定上下客区域,加强交通枢纽场站周边车辆行停秩序管理,做好出租汽车定点停靠上下客的引导、教育和严格管理。市公安局公交地铁分局将进一步强化对“克隆”出租汽车的高压打击态势,对“克隆”出租汽车驾驶员及相关的黑恶势力依法从严处理。
市城管委将开展公交枢纽站、地铁首末站及长途客运站等交通运输场站周边市容环境整治,消除场站周边区域内流动摊贩、商家店铺占道经营等违法违规现象。市经信委依法查处客运出租汽车非法安装及使用无线电通讯设施的行为,对违法设立的基站进行查处和拆除。市政府火车站管委办严查火车站地区出租汽车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消除火车站地区范围内乱停乱放、喊客拉客现象。
引入市场竞争应对“打的难”
拟2015年试点发展预约出租车
据了解,目前,我市中心城区共有出租汽车14898辆,在国内4个直辖市和15个副省级城市中,出租汽车数量列第6位,但在高峰时段和特殊区域仍存在结构性“打的难”。与此同时,中心城区出租汽车空驶率平均为35%,存在营运效率不高的问题。
“针对出租汽车市场出现的结构性供需不平衡问题,我委将进一步完善出租汽车电召平台,提供人工电话召车、手机软件召车和网络约车等多种叫车方式,对传统的路边扬手召车方式进行拓展,提高出租汽车行业服务智能化水平,提升车辆载客营运效率。”据市交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目前已明确了谨慎发展常规出租汽车、大力发展预约出租汽车的工作思路,将通过尝试发展预约出租汽车,建立起“流动揽客”“定点待客”和“电召预约”相互补充的出租汽车运营体系,以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的出行需求。
“市交委已调研形成发展预约出租汽车的初步方案,拟通过发展预约出租汽车,放开数量和价格管制,发挥市场调节作用,引入竞争机制,促进行业服务质量提高。”目前,方案征求了市政府法制办、市发改委等部门和部分专家学者的意见,拟于2015年开展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