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成都市公积金中心获悉,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金融机构入民币贷款及存款基准利率并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通知》,11月22日起,成都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其中,五年期以下(含五年)贷款利率由现行的4.0%下调为3.75%;五年期以上贷款利率由现行的4.5%下调为4.25%。
据了解,目前,成都市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为50万元。职工购买首套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首付不低于三成。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首付不低于五成,贷款利率按同期首套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
成都市公积金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利率调整后,五年期以上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比同等的商业贷款基准利率低1.9个百分点,为职工解决自住住房需求提供了更有力的支持。在基准利率情况下,以贷款额50万元,贷款期限20年,等额本息还款方式为例,利率下调后,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总额累计将节省16011元。
温馨提示:
一、11月22日当天及以后新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调整后的利率标准执行;11月22日前已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于明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利率。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可办理提前还款:1、借款人每年可提出一次提前还本申请;2、如部分提前还款,还本金额须为5000元整的倍数;3、提前还款不收取违约金;4、借款人向各自贷款银行提出申请即可。
三、市民咨询相关业务政策可拨打成都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或登陆成都公积金中心官方微博:腾讯、新浪微博搜索“成都住房公积金”及成都公积金中心网站www.cdzfgjj.gov.cn。
(责任编辑: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