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官网受理外逃贪官举报 实名举报优先处理

2014年12月10日 11:22   来源:北京青年报   

中央纪委官方网站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专栏

  昨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官方网站开通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专栏,接受海内外对逃往国(境)外的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及其涉嫌向国(境)外转移违法违纪资产等线索的举报,并将及时发布与国际追逃追赃有关的政策法规和最新工作动态。

  北京青年报记者获悉,中央纪委有关部门将组织专人受理举报信息,并依法保护举报人权利,本次面向海内外的平台,可受理双语举报。

  举报人可反映6000字“主要问题”

  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线索举报平台受理范围共包括三类内容:分别是对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逃往国(境)外行为的举报、对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向国(境)外转移涉嫌违法违纪资产行为的举报和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的意见建议。

  进入专栏后,页面左侧“欢迎海内外网友举报”的提示字眼十分醒目。右侧则提供了追逃追赃的最新动态、相关政策法规等信息。点击进入举报专区后,会出现一个中英双语的“网上举报须知”,只有在勾选了“已阅读完相关条款”的选项之后,才能正式开始举报。

  北青报记者获悉,本次面向海内外的平台,可受理中文、英语双语举报。

  其中,被举报人的姓名、单位、职务等信息和举报正文为必填内容。“问题类别”共分为11类,分别为:违反政治纪律行为、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行为、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行为、贪污贿赂行为、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行为、违反财经纪律行为、失职渎职行为、侵犯党员权利公民权利行为、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行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行为和其他违纪行为。

  “主要问题”一栏,举报人可以反映长达6000字的内容。如果掌握被举报人及其他涉案人员在国(境)外的居住地或落脚点、境内外涉嫌违法违纪资产情况等,需要在此栏中提供具体信息。此外,每个举报人可上传5个图片附件(每个附件不得超出1M)。

  专人受理举报 实名举报优先处理

  中央纪委指出,举报人应对所举报的问题真实性负责。

  对借举报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纪检监察机关正常工作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纪检监察机关提倡署名举报,特别鼓励署真实姓名和准确联系方式的实名举报。对认定为实名举报的,优先办理,及时回复。”

  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办公室负责人表示,欢迎海内外人士举报外逃贪官及相关涉案人员在国(境)外居住地或落脚点、境内外涉嫌违法违纪资产等情况,为执法执纪机关提供线索,有关部门将组织专人受理,并依法保护举报人权利。

  中央纪委指出,腐败分子携款外逃,败坏党风党纪,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破坏社会公平正义,引发群众强烈不满,必须将其绳之以法。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积极推动以追逃追赃为重点的反腐败国际合作。《亚太经合组织第二十二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宣言》和《二十国领导人布里斯班峰会公报》都强调,加强遣返或引渡腐败官员、没收和返还资产等方面的合作,拒绝为腐败分子及其非法资产提供避风港。此次开通专栏,将有助于深入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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