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开办“单独二孩”业务已近一个月,目前,已有13个家庭成功办理再生育一胎手续。据介绍,拉萨市“单独两孩”申请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如果资料准备齐全的话,当场就能办好。
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同意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2014年9月17日西藏下发《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单独两孩”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正式启动“单独两孩”政策。拉萨市则从11月10日开始受理单独二胎申请。据介绍,拉萨市已经有200多人咨询相关情况,50多位市民领取了“单独两孩”申请表,已经办理好再生育一胎手续的家庭有13家。
拉萨市需申请办理二胎准生证手续的夫妇,可到拉萨市市民服务中心或所在地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领取《西藏自治区再生育一胎申请表》,夫妇一方为区外户籍的,可在另一方户籍所在地领取表格。
申请人相关情况需在夫妻双方单位公示,没有单位的须将申请表送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或街道办事处,经核实并张榜公示。公示结束后,申请人带相关材料到拉萨市民服务中心或所在地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领证,市民服务中心或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于15个工作日内审批办理完毕,符合条件的发放《再生育证》,同时向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
据了解,界定独生子女时,其中由收养人收养,收养人无新生子女且只合法收养一个子女的,需要民政部门等相关部门出具证明;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且没有亲兄弟姐妹的,也需相关部门出具证明。申请人已领取独生子女证的,须将独生子女证返还,自领取《再生育一胎生育证》之日起,申请人将停止享受奖励和优待。(以上内容综合自中国人大网、新华社、中新网、西藏自治区政府网、拉萨日报)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