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超生罚款”事件续:多名负责人被处理

2014年12月13日 09:28   来源:京华时报   

  据新华社电日前一段“临沂计生办非法拘禁10个月大婴儿”的视频在网上曝光,引发社会关注。12日,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透露,事件已有初步调查结果,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了处理。

  记者从山东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了解到,临沂市临港经济开发区团林镇南泉子二村村民刘涛、张永玲夫妇,于2014年1月6日违法生育三胎,根据《山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应对其征收社会抚养费206920元。后决定让其缴纳14万元。虽经多方做工作,该夫妇一直未缴纳。

  根据事件初步调查结果,经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对相关责任人做出如下处理:责令区卫生计生局局长主富春、团林镇镇长王乐乾向区党工委、管委会做出书面检查;对区卫生计生局、团林镇政府全区通报批评;对团林镇计划生育分管负责人停职,待进一步调查后做出处理;责令团林镇对镇计生办主任邵珠峰、泉子工作区书记张明撤职,对镇计生办包村人员王秀峰、南泉子二村负责人胡顺成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依据进一步调查情况,对涉及的违法行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对于上述初步调查结果,很多网友指出,此事件仍有三大疑问待进一步调查来解开。

  疑问一:是否“拘禁”了刘涛、张永玲夫妇?

  在视频中,刘涛夫妇所在房间被层层加锁,两人也对着镜头称,因交不起罚款而身处于此,直至获救。上海泛洋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春泉认为,如果真的采取了类似“拘禁”等手段,首先限制了公民人身自由,也超越了该执法机关的执法范围。

  疑问二:是否有婴儿?

  根据视频和此前媒体报道,张永玲被拍摄时还怀抱一名婴儿,系其三胎。她称,夫妇二人是先后被关,她来此后丈夫已经回家,但由于婴儿正处哺乳期,所以便寸步不离。记者通过多方采访发现,目前未有事实证明婴儿被强制关在一起。

  疑问三:计生办是否涉嫌违规处置“超生罚款”?

  比如,计生办是否将工作经费与社会抚养费挂钩等。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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