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地方经济首页 > 即时新闻 > 正文
中经搜索

东莞建未成年乞讨人员救助长效机制

2014年12月17日 21:54   来源:中国新闻网   

  记者17日从广东东莞民政局获悉,为加强对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综合救助保护,东莞率先构建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救助长效机制,明确职能部门救助职责,防止“丐帮事件”再发。

  今年年初,有媒体报道“东莞丐帮”调查,揭露了犯罪团伙用各种非常手段使人致残,逼人乞讨的事件。一时间东莞“丐帮事件”引发了海内外极大关注。

  在东莞“丐帮事件”报道后,东莞民政部门一直在探索建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长效机制,颁布实施了《东莞市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综合救助保护暂行办法》,加强对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综合救助保护,预防“丐帮事件”再发。

  据东莞民政局官员介绍,目前东莞已经在中国率先构建起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救助长效机制。通过法规确定,城管部门是主动发现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的首要责任主体,公安、民政等部门是重要责任主体,镇街、村居负“守土有责”的责任,各方要通过加强巡查、利用视频监控等方式加强监管。

  根据《东莞市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综合救助保护暂行办法》的规定,东莞将实行举报奖励机制,明确对率先提供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线索并经确认的市民,给予现金奖励。

  与此同时,对患有急病、重病的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第一时间就近将其送到定点医院进行救治,还专门规定各医院在流浪乞讨病人救助的分工,并要求建立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救治绿色通道。

  对流浪乞讨未成年人身份核查,东莞将依法加强身份甄别,通过笔录、照片、指纹、DNA样本、调查函的收集,逐一登记造册,一人一档,根据情况实行分类处理,形成完善的档案。

(责任编辑:袁霓)

分享到: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精彩图片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