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发布条例:跳广场舞扰民拒不改正罚200元

2014年12月27日 17:14   来源:人民日报   

  西安人大昨天发布条例,从明年2月1日起,跳广场舞、打陀螺、甩鞭子扰民拒不改正的,将对个人处罚200元。此外,禁止在12时至14时、20时至次日7时之间在居住区内进行产生噪声、震动的装饰装修作业。警告后不改正的,将罚500元。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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