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石化领域混合所有制改革出新举措
中石油新疆加气站将引民资
1月6日,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公开招募合作方参与在疆部分加气站合作开发,民营企业也可参与竞标。
1月1日,该公司从原央企驻疆分公司转变为独立法人子公司,在乌鲁木齐注册成立,开始以新的身份为新疆“加油”,这是中石油销售板块第一个整体落地当地的案例。
中石油在疆加气站寻求项目合作经营公告显示,该公司拟合作区域为乌鲁木齐、吐鲁番、哈密、伊犁、阿勒泰、塔城、巴州、阿克苏、博州、喀什、和田等地州市。凡具有经营加气业务相关资质的国内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投。
此前,中石油总裁汪东进曾公开表示,销售板块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已列入中石油的改革方向之一,第一步在新疆试点,第二步在此基础上进行推广。而从新疆区域的试点来看,属地化改革后引入当地国资及社会资本或将成为中石油销售板块整体混改的思路。
从2014年2月1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进会起,石油石化领域不断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通过驻疆央企在疆注册或地方参股等方式进行改革。
2015年是新疆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不久前结束的自治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混合所有制改革更需提速。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成为第一家央企驻疆企业属地化注册公司。
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目前是新疆最主要的、网点最完善的成品油零售企业。下设14个地市分公司和3个专业公司,拥有加油站1000余座,从事成品油、车用天然气、石油液化气、润滑油、非油商品(新疆特色干果等)的销售,成品油年销售量超过500万吨。
该公司属地化改革后,将按规定把利润与税收最大程度留在新疆。按照方案,混合所有制和属地化改革将实现中石油技术、人才、专业化管理、品牌、资源等优势和新疆土地、市场、劳动力、社会管理等优势的有机结合,形成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合作局面,实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中石油、自治区、新合资入股方等多方将实现共赢。
继续阅读 “两桶油”在疆混改竞速
与中石油从区域公司下手践行混合所有制改革不同,中石化则是自上而下开启销售板块混合所有制改革。
中石化1月5日公告披露出的混改进展显示,截至2014年底,其子公司中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与25 家境内外投资者签署的增资协议,已获得了发改委和商务部的批复。
自治区经信委党组书记、主任胡开江在不久前结束的自治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上表示,2015年将继续推动央企在疆分公司逐步变更为地方企业参股的法人企业外,还将推进地方企业参与新增油气区块合资合作开发。
自治区将积极与中石化对接,加快推进春光、春风油田完成在疆注册工作。自治区经信委还将在铁路、电力等行业提出混改建议,与相关部门共同推进其他领域央企在疆分公司改制为在疆注册、地方参股的子公司。
(责任编辑:杨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