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设疾病应急救助基金 专救“三无”患者

2015年01月08日 13:56   来源:深圳晚报   

  日前,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了《深圳市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管理办法》(下称“办法”)。根据“办法”,深圳将设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让在突发意外事件中因身份不明、无负担能力、无救治医疗费用的患者(俗称“三无”患者)不会因没钱得不到及时有效治疗。“办法”已于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救助基金以财政投入为主

  该救助基金以市本级财政投入为主,通过市本级财政投入和社会各界捐助等多渠道筹集。其中由市级财政承担部分,参照属地同级各类医疗机构上一年度应急救治实际发生的资金规模及基金结余等情况,纳入财政预算安排。同时鼓励境内外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向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捐赠资金。

  据了解,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是将原来市、区两级红十字会管理的医疗救助专项资金进行了整合,整合后设立市一级的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各区不再设立相应资金。

  据统计,我市134家政府办和非政府办医院每年非医方责任医疗欠费近1亿元,其中急救费用近1000万元。市卫计委表示,设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就是从制度层面建立对无负担能力患者急救医疗费用的保障和救助机制,政府对符合条件的应支付的医疗急救费用承担保障责任。

  医疗机构先行垫付急救费用

  基金的救助对象是在深圳市境内发生急重危伤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确或无力支付相应费用的患者,以及捐款人指定要求给予资助的患者。出现符合救助条件的急救情况,由各医疗机构先行垫付急救费用,并于每年1月和7月向市卫生计生部门提交前半年的支付申请和患者身份确认资料等证明资料。市卫生计生部门将组织医学、财务专家组成第三方审核小组,对相关资料进行核实、鉴定并出具专业意见。符合支付要求的,直接办理支付手续。

(责任编辑:杨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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