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公司:我们其实也是微利出租司机:期望一个公平环境 委员建言:专车作放权试验田
观点交锋
滴滴专车:希望尽快有法可依专车司机:付出更多物有所值市民代表:方便打车才是根本
昨日,由《山东商报》和省政协联合主办了“专车运营管理专项座谈会”。会上,出租车、“专车”各方都大倒苦水,出租车公司就说利润少、驾驶员却嫌“份子钱”多;“专车”驾驶员觉得自己也挺辛苦,“滴滴专车”希望政府能够破冰。文/记者张舒杨芳图/记者王晓峰
出租车公司
每车每月“份子钱”仅约200元利润 我们也是微利保本经营
昨日,迅达出租的总经理江佃明在座谈会上晒出了出租车行业所谓的“份子钱”。“驾驶员口中的‘份子钱’,其实指的是‘出租车承包费’,现有的承包费标准是2007年由济南市物价局制定,是当时市物价局去济南市各出租车公司进行成本采样之后,取了一个平均标准制定的现有价格。”
据他介绍,以一辆成本价在13万左右桑塔纳志俊来说,现行承包费价格是每月4048.5元(也就是大多数出租车公司收取的4050元这一标准),其中包含这几项:车辆折旧费每个月1738元(每辆志俊车的成本价在13万左右,按当时物价局核定的10%的汽车残值标准,剩余价格需在71个月内分摊完成);400多元的贷款(因物价部门允许每辆车贷款70%,自有资金30%,也就是说,一辆13万的车中有9万到10万是贷款,按照2007年7%的贷款基准利率,每车每月合400多元);197.33元的国家事业性收费(包括车辆的维修、维护、年检、年审等费用);830多元的保险(国家规定每辆出租车必须买20万元的第三方责任险;402.27元的事故赔偿金,这部分是指出了交通事故后,超出驾驶员理赔能力、需要公司负责赔偿的费用损失);再加上公司运营成本(包括水电费、维修费、通讯费等)。这样算下来总共是3800多元,然后再加上所纳税费。
(责任编辑:杨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