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发明家"或已成产业链 减刑服务网上叫卖

2015年01月19日 08:20   来源:北京青年报   

部分公司为囚犯量身定制的发明专利

南勇的四项专利

  导读:2014年12月9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当庭宣判,裁定减去原足协副主席、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主任南勇一年有期徒刑,减刑原因之一是南勇在服刑期间发明4项专利,获得监狱方面的表扬。据公开报道,因在狱中进行发明创造而获得减刑的现象并不少见,仅是有姓名可查的官员、名人在狱中进行发明创造的现象已屡见报端。

  那么,这些“监狱发明家”如何在狱中进行发明创造,服刑人员有哪些途径可以成功申请专利,什么样的发明创造可以获得减刑,对此,北京青年报记者经过调查发现,服刑人员进行发明创造并申请专利这一领域呈乱象,为服刑人员提供发明专利助其减刑的机构渐趋规模化、专业化,而法律法规在对服刑人员的发明专利进行评估和认定这一领域,尚没有统一的规定。一些省份出台了相关认定办法,同时,不同的监狱对发明成果的判定也有不同。

  现象

  多名“监狱发明家”获减刑

  2014年12月9日,原足协副主席、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主任南勇,因在狱中服刑期间发明4项专利等原因获得监狱方面表扬,并裁定减去其一年有期徒刑。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专利查询系统,南勇的4项专利分别为:足球射门练习装置、一种便携式球门、移动终端支撑架、台式电脑显示器组合体。4项发明分别于2012年12月和2013年12月分两次申请专利认证。

  除南勇之外,有姓名可查的官员、名人通过在监狱进行发明创造并成功申请专利的报道并不少见。其中,原浙江省奉化市卫生局党委书记、局长梁剑兴自2008年因受贿罪被判入狱后,截至2014年11月,6年左右的时间之内,共有11项发明获得国家专利认证。其专利包括一种眼部按摩器、防PM2.5的一次性鼻套、药片计数器等。2011年,梁剑兴因在狱中表现良好,获得减刑一年零三个月。

  原四川省某市交通局副局长楼卫刚,自2006年入狱后,在服刑期间,与狱友合作发明了壁挂式点烟架、水下浇筑砼导管埋置深度显示仪共2项,并成功申请专利;原北京市国土资源地热处处长陈建平,在服刑期间凭借其在能源领域的发明获得专利认证。

  除公开报道之外,北青报记者通过国家专利查询系统进行查询发现,仍有部分未经报道但有姓名可查的入狱官员名下有发明创造专利。种种查询结果表明,入狱后进行发明创造获得减刑已经不是个别现象。

  我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而“有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的”被认定为“重大立功表现”,根据刑法规定,应当减刑。

  而“有发明创造的”这一点,认定的最重要根据就是得到国家专利认证,因此,发明创造并获得国家专利认证,是法院判定是否给予减刑的根据之一。

  同时,就狱中发明成果的类型而言,服刑人员的专利几乎全部是实用新型专利。按照我国专利法规定,发明创造的专利类型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种。其中,就科技含量、技术要求和审查认证程序方面,发明专利最难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次之,相对容易。而前文提到的南勇、梁剑兴、楼卫刚、陈建平,4人所有的专利均为实用新型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的区别,就定义而言,实用新型专利又称小发明或小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新技术方案,属于低成本、研制周期短的小发明。而发明专利是指发明人运用自然规律而提出解决某一特定问题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专利是具有一定形状的产品,注重的是产品的实用性。发明专利是一种技术方法,注重的是创造性。

  就审查程序而言,国家对实用新型专利实行初步审查制度,即审查委员会对申请文件中的形式问题和是否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对象进行审查,通过初步审查就可以进行授权。而发明专利在初步审查阶段之后,还有公布阶段和实质审查阶段,实质审查期间将对专利申请是否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以及专利法规定的其他实质性条件进行全面审查。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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