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江南都市报记者金路遥、实习生刘安报道:1月19日,记者获悉,我省日前下发了《全面清理省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根据《实施方案》,开展行政权力清理的具体部门共49个,包括省政府工作部门、省政府部门管理机构、依法履行行政职能的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及其他机构。列入本次清理范围的行政权力为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及其他行政权力(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去年已集中清理,不再列入本次清理范围)。
《实施方案》指出,先建立权力清单,再建立责任清单,权力清单工作自2014年11月下旬开始至今年5月31日结束,责任清单工作自今年6月1日开始,8月31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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