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氮氧化物超标排放被责令整改后仍不改正,山东省济南市环保局近日给济南裕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开出首张按日计罚罚单,连续超标6天共计罚款56万元。
根据环保局要求,裕兴化工除了缴纳罚款,还必须在2月初建成投运锅炉脱硝设施,实现氮氧化物达标排放。限期治理期间,一旦发现超标排污,将依法严肃处理。
据悉,裕兴化工先前已经多次登上济南环保局通报超标排污的企业“黑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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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