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告新东方厨校“限招男性” 终审后未获道歉

2015年02月05日 08:01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案件二审维持原判 女生仍未获道歉

  记者张丛博 实习生代月月

  事件回顾

  河南籍女大学生黄蓉(化名)去应聘,因企业称只要男性被拒后,起诉招聘单位一案,迎来了终审判决。2014年11月15日,大河报A06版曾对此案件的一审结果进行过报道。

  2月2日下午,黄蓉拿到了起诉杭州市西湖区东方烹饪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以下简称“新东方烹饪学校”)的二审判决书,法院维持了一审新东方烹饪学校赔偿精神抚慰金两千元的判决,不支持她要求该招聘单位赔礼道歉的诉求。

  案件二审维持原判,女生仍未获道歉

  “挺无奈的,有些失望。”前天下午,在得知二审维持原判后,黄蓉对大河报记者说。

  去年6月,她在应聘新东方烹饪学校的文案职位时,多次被以“限招男性”为由拒绝,黄蓉于去年7月8日起诉新东方烹饪学校,要求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并赔礼道歉。

  之后,一审法院判决新东方烹饪学校赔偿黄蓉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但以法律依据不足为由,驳回了黄蓉要求被告书面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为得到道歉,黄蓉继续上诉。

  二审判决书中,法院对一审认定的新东方烹饪学校侵犯了黄蓉平等就业的权利,给予确认;但表示,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赔礼道歉与赔偿损失等均为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的具体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合并适用,一审综合侵权人的过错程度等因素,判令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并无不当。对黄蓉主张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细节两次庭审,新东方烹饪学校均缺席

  值得注意的是,在1月6日二审庭审中,被上诉人新东方烹饪学校与一审一样,依旧缺席。

  在庭审询问中,本案代理律师表示,该校两次开庭都没有出现,体现了他们对于性别歧视对女性伤害的漠视。

  前天,记者继一审后,再次尝试采访新东方烹饪学校,但其咨询电话接线员称,“学校已经放假了,人事部领导都不在,你说的情况我也不清楚”,随即挂断电话。对于终审判决,黄蓉称将继续申诉。

  行动黄蓉用赔偿金成立“反性别歧视热线”

  终审后,黄蓉向大河报记者透露,她已将精神损害抚慰金捐给一家公益机构,发起成立“黄蓉反性别歧视热线”。据其介绍,该热线平台已开通,面向全国,将由公益机构及志愿者负责。

  2月2日,中华全国总工会通报了2014年度我国劳动关系领域,十起具有典型意义

  的违法案件和劳动事件。其中,浙江新东方烹饪学校侵犯女性平等就业权一案位列榜首。

  对于黄蓉一案,记者采访了浙江省总工会法工部,其一位工作人员称,“就业歧视是我们劳动维权中很重要的部分,这个案子我们将会作为典型案例加大宣传”。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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