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38亿传销大案终审:主犯获刑10年罚4000万

2014年05月29日 20:37   来源:中国新闻网   

  5月29日,涉及690多万会员、37.98亿元人民币巨额资金的江西传销大案29日终审宣判。 王小文 摄

  主犯唐庆南有期徒刑10年,罚金4000万元,分别判处刘葆华、童年等5人有期徒刑8年至3年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 王小文 摄

  29日,涉及690多万会员、37.98亿元人民币巨额资金的江西传销大案终审宣判,主犯唐庆南有期徒刑10年,罚金4000万元。

  以电子商务为幌子,用发展下线获返利作诱饵,采取“拉人头、收取入门费”等方式攫取巨额非法利益。29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江西精彩生活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称精彩生活公司)董事长唐庆南等6人非法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上诉案进行终审宣判,维持一审定罪判决。

  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查明,2008年12月18日,唐庆南任董事长的精彩生活公司创办太平洋直购官方网,童年、刘葆华等人为华东、华北、华南地区营运总监,招募程芳英、徐兴春、董思为公司高管,负责市场推广和公司经营管理。

  唐庆南等人设计出以虚拟货币PV为计量单位的会员消费积分返利等制度,以高额利润为诱饵,通过招商会、高峰论坛、互联网等多种途径进行宣传。

  截至2012年4月案发,精彩生活公司共发展渠道商12.15万名、其他会员676.76万名、实际收取保证金37.98亿元。唐庆南将收取的保证金部分挥霍,部分出借他人,刘葆华、童年获利3000余万元。

  法院认为,唐庆南等6人,以太平洋直购官方网为依托,以开展电子商务为名,要求参加者以购买商品或交纳保证金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一定顺序组成层级,间接以发展人数作为返利依据,骗取巨额保证金,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且情节严重。

  2013年8月30日,南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唐庆南有期徒刑10年,罚金4000万元,分别判处刘葆华、童年等5人有期徒刑8年至3年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同时判处追缴各被告人违法所得及其孳息,予以没收。

  一审宣判后,唐庆南等6人不服,均上诉至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江西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维持南昌中院的一审定罪判决。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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