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继续实施差别化信贷政策

2015年02月10日 20:32   来源:中国证券网   

  10日消息,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公积金2014年度运行分析报告,2015年将继续实施差别化信贷政策及积极研究提高贷款额度等举措,进一步支持中低收入家庭购房。在取消担保收费项目后,市中心平稳切换贷款担保方式,确保贷款资金安全。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运行分析报告

  (2014年度)

  2014年,市公积金中心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解放思想,深化改革,不断完善和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功能。本市住房公积金主要业务继续平稳有序运行,归集额、缴存人数、提取额等业务指标持续较快增长。受房产交易量影响,个贷发放规模回落。

  一、各项业务指标完成情况

  ——住房公积金归集。2014年全市共归集住房公积金和补充公积金737.30亿元,同比增长14.91%。其中,住房公积金577.91亿元,占归集额的78%;补充公积金159.39亿元,占归集额的22%。截至2014年底,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和补充公积金4927亿元。

  ——住房公积金缴存。截至2014年底,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20.93万个,比去年同期增加4.51万个,增幅27.46%;缴存职工602.96万人,比去年同期增加55.38万人,增幅10.11%。

  ——住房公积金提取。2014年住房公积金提取合计447.18亿元,同比增长18.81%。其中,住房消费类提取343.28亿元,同比增长16.79%;退休等原因的销户提取103.90亿元,同比增长26.02%。截至2014年底,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2764亿元,占累计归集额的56%。

  ——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2014年发放住房公积金个贷金额472.20亿元,同比减少23.16%;发放户数12.15万户,同比减少23.43%。其中,发放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个贷41.68亿元,1.45万户。截至2014年底,住房公积金个贷余额2012.00亿元。

  2014年发放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8.94亿元。截至2014年底,累计发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88.54亿元,占国家批准本市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计划的73.89%。

  ——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2014年底,住房公积金个贷金额逾期率为0.157‰。

  ——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2014年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113.14亿元,业务支出57.16亿元,实现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55.98亿元,同比增长28.31%。

  二、2014年住房公积金运行特点

  1、缴存职工人数持续增长,归集额增速趋缓。

  截至2014年底,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602.96万人,创历史新高。全年净增55万人,是近十年来年净增缴存职工人数的第二高位。2005-2014年净增缴存职工人数见下图:

  在缴存职工人数增长的促进作用下,2014年全年共归集住房公积金737.30亿元,同比增长14.91%。近五年来,归集额每年保持规律性增长,同比增幅在15%至20%之间上下波动。受缴存职工人均月缴存额增长所限,2014年归集额增速趋缓,接近五年来增长区间的下限。

  影响职工人均月缴存额的主要因素:一是本市职工工资增幅放缓。随着经济运行进入“新常态”,本市职工工资增长趋缓。受此影响,2014年底全市缴存职工人均月缴存额为852元,比去年同期增长5.2%,低于上年度本市职工平均工资增长水平。二是缴存职工结构变化。随着离退休职工销户,新入职职工开户,缴存职工的群体发生了变化更替。2014年全年新开户缴存职工94.88万人,占缴存职工人数的16%,其人均月缴存额为438元,较全市平均水平低414元。

  考虑到经济增长新常态和收入结构调整,公积金年度归集额增幅放缓也将成为一种新常态。

  2、新开户单位创历史新高,继续呈小型化趋势。

  2014年市公积金中心采取多种方式积极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一是在市工商局、地税局、人保局等相关部门的支持下,通过信息资源共享及时获取未开户、未缴存单位信息,明确扩覆对象。二是联合市总工会与归集银行,采取针对性宣传、执法检查等手段,推动单位开户和应缴尽缴,保障员工权益。三是近几年推出的提取使用新政策所涉及的住房消费内容更丰富,增强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吸引力,单位积极主动开户缴交公积金的意愿提升。2014年全市新开户单位5.96万个,同比增长46.2%。截至年底,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20.93万个,同比增长27.5%。新开户单位数、缴存单位数及相应增幅均创下2010年扩覆行动开展以来的新高。

  进一步分析2014年新开户单位缴存人数规模发现:(1)2014年新开户单位的平均缴存人数为7人,较上年减少3人,比当年缴存单位的平均缴存人数少21人。(2)2014年新开户单位中缴存人数在5人以下的占比高达73%,较上年增加了2个百分点,比存量缴存单位中5人以下单位占比高27个百分点。可见,在社会经济结构优化调整以及民营企业迅速发展的背景下,新开户单位延续了小型化、微型化趋势,给本市公积金扩覆及保障服务的对象提示了方向。

  3、受房产交易量影响,公积金个贷发放规模回落,单笔贷款支持力度不减。

  2014年,在房产供需关系和相关政策调节下,本市商品住宅交易量有所减少,受此影响,公积金个贷发放规模相应回落。全年共向12.15万户家庭发放472.20亿元,二者均同比减少23%。2014年公积金个贷的户均贷款额达39万元,继续走高。在贷款规模回落的情况下,单笔贷款对贷款家庭的支持力度不减。三季度末至11月份,国家连续调整住房贷款政策、下调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本市先后调整住房公积金差别化信贷政策和普通商品房标准后,公积金个贷11、12月的月均受理量比1-10月份的月均受理量增长了82%,且新受理的户均贷款额提高至45万元。受此影响,12月公积金个贷发放出现翘尾,发放金额为下半年月度最高峰,达44.39亿元。2013-2014年公积金个贷月度发放金额见下图:

  数据分析显示,公积金个贷重点支持缴存职工家庭三类住房消费:一是支持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住房。公积金个贷支持购买的首套住房比例为89%,11月份以后首套住房比例上升至95%。二是支持缴存职工家庭购买中小户型住房。公积金个贷支持购买的住房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户数所占比例为73%,90-140平方米的占比为22%,140平方米以上的占比为5%;三是支持缴存职工家庭购买价格较低的住房。公积金个贷支持购买的住房总价在230万元以下的户数所占比例为84%,230-310万元的占比为7%,310-450万元的占比为5%,450万元以上的占比为4% 。体现了对中等及中低收入住房消费群体的支持。

  此外,公积金个贷还积极支持共有产权保障房申购家庭的住房消费。截至2014年底,市公积金中心累计发放共有产权保障房个贷103.44亿元,支持3.84万户家庭。因本市申请共有产权保障房标准放宽及申请受理流程优化,2014年共有产权保障房个贷发放金额约41.68亿元,为共有产权保障房个贷发放以来的最高值,占当年个贷发放量的8.8%。

  4、受央行降息等多重因素影响,增值收益继续稳步增长。

  2014年本市住房公积金实现增值收益55.98亿元,继续稳步增长,同比增幅28.31%。主要原因有:一是2014年11月央行下调公积金存贷款利率,带来利息收入阶段性增加。二是保障性住房项目贷款利息收入增加。2014年发放项目贷款8.94亿元。截至年底,项目贷款余额55.68亿元。按五年期以上住房公积金个贷利率上浮10%计算的项目贷款利息收入3.23亿元,同比增加15.36%。三是通过合理配置存款品种和比例增加存款利息收入。在利率市场化改革背景下,市公积金中心协调金融机构,积极争取形成利率上浮机制,根据央行的利率政策将公积金的存款利率由原来存款基准利率的1.1倍调整为1.2倍, 并配置了兼具流动性和收益性的存款品种,同时将此配置比例增加到80%以上,从而增加了存款利息收入。

  三、2015年关注的重点

  2015年市公积金中心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国家对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发展要求,坚持深化改革,创新驱动,依法治理,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促进住房消费、改善职工住房条件等方面的制度功能。

  1、继续实施差别化信贷政策,加强风险管理与控制。

  为贯彻国家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的文件精神,2014年11月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做了相应调整。2015年市公积金中心将继续实施差别化信贷政策,积极支持居民家庭合理的自住、改善型住房消费,同时还将积极研究提高贷款额度等举措,进一步支持中低收入家庭购房,充分发挥公积金制度的功能。此外,在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强制性机构担保收费项目,减少职工住房消费成本后,市公积金中心也将平稳切换贷款担保方式,建立新的风险管控机制,确保贷款资金安全。

  2、深化与相关单位信息共享,多种措施并举,继续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

  通过多年的宣传和执法检查,单位对公积金强制缴存的认识不断提高。2015年市公积金中心将进一步深化与市工商局、地税局、人保局等相关单位的信息资源共享,及时掌握应缴未缴、缴存不规范的单位信息,通过检查和执法督促单位及时缴交住房公积金。对于拒不整改的单位,将定期向社会公开并报送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予以惩戒。通过多部门联合和多种措施并举继续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保障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

  3、继续落实推进“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的要求,支持缴存职工多样化住房消费。

  2014年,市公积金中心修订了租赁、物业费提取实施办法并细化了相关操作细则,放宽了提取范围、金额、时间等方面的限制。2015年,将对提取使用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和评估,继续落实和推进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的要求,争取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使用面,增强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的力度,惠及更多的缴存职工。

  4、拓展网上业务和新媒体服务,进一步方便缴存单位及职工。

  为了进一步方便缴存单位和职工,实现足不出户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目标,2015年市公积金中心将积极研究创新方案,增强网上服务大厅功能,及时推出网上汇缴、补缴等服务。同时,紧跟政务信息网络化、移动化的趋势,加快新媒体服务平台建设,提供更迅速、更便捷的服务渠道,以满足缴存单位和职工的需求。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5年2月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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