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舞因兼具健身、交友的功能而深受市民喜爱。然而,市民孙某却因妻子跳广场舞而获刑拘役五个月、缓刑一年。原来,看到妻子和舞伴跳舞,醋意大发的孙某将其舞伴打成了轻伤二级。
2014年8月20日20时30分左右,犯罪嫌疑人孙某在相山区某小区广场,因其妻子刘某与陈某跳广场舞一事而与陈某发生纠纷并将其打伤。经法医鉴定,陈某因外伤致双侧鼻骨骨折及左侧上颌骨额突骨折,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被告人孙某案发后自动投案,并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系自首;且能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因孙某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危险,宣告缓刑对其所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法院对被告人孙某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一年。
为避免如本案因广场舞引发纠纷的情况,夫妻中一方可以在去跳广场舞前邀请另一方一起参与,并且让他作为舞伴,这样不仅可以消除他的疑心,还可以让他也锻炼身体并结交朋友。如果另一方不喜欢跳舞,不想参与,可以邀请他过去观赏大家跳舞,同时未跳舞之前可以将自己的舞伴介绍给另一方认识,尽可能地打消疑心。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