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以来,山西省进一步落实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实施信用惩戒,三级法院共公布失信被执行人自然人6982个,被执行人单位808个
本报讯 (特约记者 韩晓芳)2月13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了10个失信被执行人典型案例以及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情况。由于这10个失信被执行人后来履行了法律义务,已经从黑名单中删除,所以没有公布他们的姓名。2014年以来,我省三级法院共公布失信被执行人自然人6982个,被执行人单位808个。
为了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敦促更多的失信被执行人自觉履行法律义务,2014年1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会同中央文明办等八部门联合签署《“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此后,省法院会同省委文明委等8部门、各中院与当地相关部门也相继联合签署备忘录,进一步落实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实施信用惩戒。我省三级法院把落实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作为破解“执行难”的利剑,对符合条件的案件信息及时输入系统数据信息库,及时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方式予以公布,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单位通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对恶意逃避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采取搜查、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并与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限制工程投标等执行措施并用,形成对失信被执行人的高压态势,同时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协调配合,加大对拒不执行生效裁判、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最大限度地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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