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以国函[2015]13号文件正式批复同意镇江出口加工区升级为综合保税区。根据国务院批复文件要求,此次获批保税区规划面积和四至范围与原出口加工区一致,封关验收后,不再保留原出口加工区。
据中国江苏网2月16日报道,综合保税区的功能和有关税收、外汇政策按照《国务院关于设立洋山保税港区的批复》([2005]54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据了解,2014年7月,省政府向国务院上报了镇江出口加工区原址升级综保区的请示,9月,海关总署正式启动审批程序,2015年1月国家十部委会签文呈报国务院。
综合保税区是国内开放层次更高、优惠政策更多、功能更齐全、通关更便捷的“特区”。镇江综保区获批后,将培育打造四大中心,即进口商品展示交易中心、出口产品加工贸易中心、保税仓储物流集散中心、研发检测维修服务中心。同时,试行关检合作“三个一”通关模式(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和“三互”机制(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提升通关效率。逐步复制上海自贸区改革经验和创新制度,着力构建转型发展的升级版、开放合作的先导区、港产城融合发展的核心区。
A股公司中,大港股份、恒顺醋业、江苏索普等本地概念有望直接受益镇江综合保税区的获批以及相关政策的实施。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