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价格改革将有“重大利好”。记者6日从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员会获悉,即将于3月份出台的新广东政府定价目录中,将取消三分之二的政府定价项目。
据了解,现行的《广东省定价目录》是于2002年12月24日印发。包括重要的储备物资、农产品、国家专营的部分商品及特殊商品、部分化肥、重要药品及医疗服务、教育、水利工程供水、部分能源、军品、交通运输、邮政、电信基本业务、重要专业服务、房地产、公用事业价格、保证金(抵押金、风险金)和国家行政机关收费等16个类别。
近年来,根据国家发改委的要求,广东已经放开了部分服务价格、烟叶收购价格以及部分铁路运输价格。
“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凡是具备形成竞争就要放开。”广东省发改委主任李春洪说。
作者:王凯蕾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