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山东省潍坊市民何先生反映,他通过金泰房产中介中心买了一套房,在交了1万元定金后,发现所签合同为非正式合同,无法交易及贷款,遂要求房主退还定金,对方不仅不退,而且将房子转卖他人。房主王先生称不了解合同,只知道买主违约。律师表示,合同未约定买主交首付款的期限,无法判定买主违约,房主的行为属一房两卖,应双倍返还定金。
通过中介买房,交付定金房子“飞”了
3月6日,记者见到了何先生。何先生告诉记者,他老家是临朐,一直在潍坊城区打工,想买一套房子,去年7月份,他遇到了同学兼远房亲戚高先生,得知对方在奎文区拥有一家中介公司后,遂托其代为找房子。
次日,高先生告诉何先生找到了一套房子,房子位于经济区惠和园小区5号楼3单元402室,面积约92平方米。高先生告诉何先生,这套房子是其公司员工王先生的房子。当天看完房子,高先生让何先生连夜交了定金并签订合同,称有不少人看好这套房子想买,如果当晚不签订合同,就会被别人买走。在高先生的催促下,何先生向房主交了1万元定金,并签订了一份由中介提供的房屋买卖合同。
“当时他说是亲戚照顾我,所以在合同中并未约定具体的贷款日期及付首付款的期限。”何先生说,当时因经济有些困难,这件事便拖了下来。去年8月底,何先生听朋友说其所签的合同并非正式文本,遂到潍坊市房产交易中心查询,确认了此事,并得知非正式合同无法网签,更不能进行交易和贷款。
“我感觉事情不对,找高先生要求进行网签,对方说不用进行网签,用假手续就能贷款。我不能干违法的事。”何先生说,当时他没有工作,根本无法办理工资收入证明,遂要求对方退还定金,双方一直没能达成一致。去年12月份,当何先生找高先生协商时,却得知那套房子已经过了户。“现在中介将房子卖了不说,还不肯退定金,这也太不合理了!”何先生说。
房主称不了解合同,只知道买主违约
当天下午2时许,记者在经济区玉清东街与文化路路口附近的金泰房产中介中心见到了高先生。高先生表示,他带着何先生看过很多房子,后来何先生与当时在中介中心当业务员的王先生认识。何先生看中了王先生的房子,两人自行商定了房子的价格。“当时因为非常熟,所以并未在合同中约定交首付款的期限,更未说帮其办假手续贷款的事。后来何先生不想要房子了,王先生坚持不退定金,我协商多次未果。”高先生表示,“在我这签订的合同,我会尽最大努力帮他讨回定金,该承担的责任我全部承担。”
房主王先生表示,他的房子是何先生坚持不要了,所以在签订合同两个月后,他委托其他房产中介代卖了房子。“我只是卖房子,他违约了就该承担违约责任,退定金没有商量的余地。”王先生说。至于合同中没有约定交首付款的时间,王先生表示:“我不可能一直等着他,我不了解合同,只知道他违约了。”随后,王先生以有事为由,不再协商。
对此,山东王杨律师事务所的王建华律师表示,买卖双方已签订合同,并且是合法有效的,买卖双方都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中未约定买主交首付款的期限,因此无法判定买主违约。房主在与买主签订合同后,又将房子卖掉,属一房两卖,应按照合同约定,双倍返还定金。从法律角度来讲,金泰房产中介中心有义务协调房主退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