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市民温先生到福州台江区西洋路一家餐馆上厕所,没想到被收了两元钱,这让他觉得很不舒服。
记者来到西洋路,在白马花园小区门口,找到了温先生所说的这家名为阿胖清汤面的餐馆,餐馆厕所门上贴有一张“友情提醒”,表示“没在本店消费,上厕所2元”。
“我们也是被逼无奈啊。”餐馆老板表示,整排商铺只有他们家有厕所,所以其他店铺的顾客、路人甚至是小区居民都会前来用厕所。
福建闽君律师事务所卓文彬律师表示,餐馆老板的做法不违规。“厕所是属于餐馆所有,他有权决定是否对外开放,只要不对在店里消费的顾客额外收费即可。”(海峡都市报记者 廖庆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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