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主城禁建工业项目 现有企业搬迁关停

2015年03月20日 16:24   来源:金陵晚报    钱奕羽

  南京市政府日前公布了《建立严格的环境准入制度实施方案》,一批高耗能、重污染项目被列入环境负面清单,禁止“踏足”南京。

  南京市这次列出了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明确提出禁止准入的新(扩)建产业、行业名录。全市范围内,禁止新(扩)建燃煤发电、钢铁、水泥、原油加工、制浆造纸、平板玻璃、有色金属冶炼、多晶硅冶炼等和以煤炭为主要原料的高耗能、重污染项目。凡列入负面清单的这些项目,投资主管部门不予立项,金融机构不得发放贷款,土地、规划、住建、环保、安监、质监、消防、海关、工商等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

  针对不同区域,南京市还要实行差别化的环境准入严控制度,严控大气污染排放的项目。具体而言,长江以南绕城公路以内不得新(扩)建工业生产项目,现有工业企业按要求逐步关停搬迁、退城入园;全市主城、副城、郊区建制镇以及市级以上(含)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内不得新建、扩建燃烧原(散)煤、重油、石油焦等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和装置。

  同时,金陵石化及周边地区、梅山地区、大厂地区和长江二桥至三桥沿岸等区域不得新(扩)建工业项目(除节能减排、清洁生产、安全除患和油品升级改造等技改项目外)和货运码头。

(责任编辑:宋雅静)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