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防护措施,20岁小伙小林不幸从桥上坠落致高位截瘫。于是小李起诉路政局及施工方要求赔偿。近日,房山法院受理了这起地面施工、地下设施损害责任纠纷案件。
小林称,2014年5月,自己行至房山区某河桥上时,因该桥当时正在施工,且没有任何防护措施,导致自己从桥上坠落。
后小林被送至医院抢救,事故导致小林高位截瘫,失去生活自理能力,长期卧床。
小林认为被告某施工单位作为施工方,路政局作为发包方和管理单位,均对桥没有进行合理的维护,采取合理的防护措施,导致事故的发生,因此二被告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据了解,目前此案已被房山法院长阳法庭受理,将择日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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